朋友们,很多人可能对污染物计税依据和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污染物计税依据和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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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计税依据

排污费改环保税的不同之处
一、征收内容不同
排污费的征收内容是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和噪声超标排污费。
环保税的征收内容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二、计税依据不同
1、排污费的计税依据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 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 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 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 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2、环保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 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三、政策实施时间不同
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3年1月2日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1月1日废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税法》,具体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应当依法纳税的“应税污染物”。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 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第八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 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 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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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
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2、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等于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3、PH值、大肠菌群数、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等于污水排放量(吨)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4、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色度的污染当量数等于污水的排放量(吨)乘以色度超标倍数除以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经核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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