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对于几套房要征收房产税和房产税从第几套房子开始征收,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几套房要征收房产税和房产税从第几套房子开始征收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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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套房要征收房产税

首套房就要征收房产税。根据房产税的定义来看,房产税就是以房产作为征收对象征收的税费,因此房产税的征收和几套房屋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有房屋,那么就需要征收房产税。也就是说一般从首套房开始就需要征收房产税,那么自然房产越多,需要缴纳的税费也就越多。
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或者超大面积的房屋以及非本地人购房的情况。房产税是 对房产市场的调控手段之一,如果购房者要购买多套住房或投资外地房产,要注意当地有没有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了解要缴纳的税费后再决定购房与否。
拥有个人独栋别墅产权的需要依法向 缴纳房产税。
还要注意个人不管有无户籍,有无职业,有无工作,只要新购了第二套住房,那么不管这个住房是高档住房还是低档住房,都需要缴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优势,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计算依据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因而,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纳税人可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还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就近的银行、农村 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或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网上流程缴税。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 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 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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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从第几套房子开始征收

房产税从第2套房子开始征收,房产税征收的规定如下:
1、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征收,房产税的纳税时间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 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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