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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艳华的人物热议
清华女教师方艳华被清退
1993年,以清华、北大为首的国内高校开始酝酿人事制度改革,试图为高校引入一种流动、开放且具有活力的竞争与淘汰机制。清华1994年就出台了“非升即走”政策,后来转变为“非升即转”。这项政策的本意是好的,就是要督促教师上进,但确有误区,那就是“唯科研是论”。考察教师的科研能力,又陷入“唯论文是论”的尴尬境地。
2014年4月初,清华大学外文系讲师方艳华开始了3年一次的述职工作。答辩结束后,系内决定继续聘任。但外文系将材料上报至校人事处进行最终核定后,方艳华因学校“就职9年未评职称的老师必须离职”的规定,面临“非升即走”。 2014年7月,方艳华被转岗。
外文系2011届毕业班学生庞博偶然获知方艳华被转岗,随后她发起一项调查活动。五天里,帮助方艳华留任的毕业生来信有50多封。 这件事同样在清华校内和人人网上引发了讨论,闫浩还因此和另一位数学系老师进行了辩论。许多学生为他“打抱不平”。以科研而非教学为衡量标准,成为争论的核心问题。
湘潭大学是非升即走吗
是的,湘潭大学是非升即走的,非升即走”(up-or-out)一词,源起于美国高校的终身教职制度。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在成立之时发表了《关于学术自由和终身教职的原则声明》,提出建立终身教职制度。到20世纪60年代后,这一规则在美国高校得到普遍使用。一般而言,终身轨教师两个任期内(3—7年)完成晋升,就可以获得终身教职。总体来看,“非升即走”政策对于激发教师学术潜能,提高学术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即便在美国,也出现了“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受到了业界批评。笔者以为,虽然清华大学方艳华老师未能在9年试用期内完成晋升,但是赢得了这么多学生的认同和 ,在能否续聘问题上,学校应该予以考虑。“非升即走”政策,固然对学术场域内的从业人员有着甄别与选拔、监控和激励的作用。但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应该一刀切,而是应该考虑多方意见,尤其是来自学生的声音。
高校教师考核,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高校教师既肩负着教书育人传承知识的职责,也还承担着探究新知创造知识的使命,甚至还要促进 传播引领社会发展。单就教学和科研来说,孰轻孰重?在高校一直存有争议。由于从操作层面来说,教学质量不太好衡量,而知识创造只要通过成果发表就能显而易见,因此科研就成了高校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这种衡量标准,如果僵化操作,显然有失偏颇。方艳华老师能够安心于教学,并获得学生的高度认可,本身就是对高校的贡献。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人事制度以“身份管理”和“单位人”为特征,严重阻碍了人才的流动和学术质量的提升。因此,实行“非升即走”的高校教师制度改革,探索全面聘用合同制,从改革的方向上来说,这是好的;但也要提防惟科研取向。其实,在我国高校职称晋升中,还普遍存在名额限制问题,并不是申请的教师学术标准不够格,而是参评的人太多,名额太少,以至于许多青年教师学术方面即便再优秀,也未必能够获得晋升机会。
因此,对于“非升即走”的高校教师评价制度,还应该整体设计。一是要兼顾不同岗位的要求,不能一刀切,比如教学岗、行政岗的教师,就不能单纯以科研来衡量。二是续聘与否需要扩大评价的主体,不能单一化,其中学生满意度应该考虑进去。三是要扩大晋升的名额,以学术标准决定是否晋升,而非“僧多粥少”恶性竞争。否则,很难达到“非升即走”的初衷,甚至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频繁发生,并不利于学术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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