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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区国土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有很多,以下列出各区国土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罗湖、盐田登记点: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原罗湖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25527695

2、福田登记点:福田区 路69号(原福田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83139079

3、南山登记点:深南大道11008号(原南山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南山区深南大道麒麟立交西北侧 )26978467

4、设计大厦登记点: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2楼83787082

5、莲花大厦登记点: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1楼(原市住宅局办公楼)83212184

6、宝安登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路293号27820119

7、龙岗登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8楼。28918176

扩展资料:

国土资源局:同义词国土局一般指国土资源局,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参与 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 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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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区国土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的各区国土局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1、福田管理局:83139024(咨询 )、83139024(综合业务咨询)、83139160(传真)

2、罗湖管理局:82348266(咨询 )、82340100(综合业务咨询)、82343133(传真)

3、南山管理局:26978413(咨询 )、86975035(综合业务咨询)、26978002(传真)

4、宝安管理局:27800137(咨询 )、85908590(综合业务咨询)、27820117(传真)

5、龙岗管理局:28918176(咨询 )、28906009(综合业务咨询)、28918777(传真)

6、盐田管理局:25251769(咨询 )、25226608(综合业务咨询)、25356213(传真)

7、光明管理局:88219660(咨询 )、88219662(综合业务咨询)、88219876(传真)

8、坪山管理局:84649183(咨询 )、85208970(综合业务咨询)、28297999(传真)

9、龙华管理局:23335709(咨询 )、23335710(综合业务咨询)、23335805(传真)

10、大鹏管理局:28333140(咨询 )、28333140(综合业务咨询)、25356213(传真)

更多详细信息,可进入深圳市国土局 查询。

扩展资料:

深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负责收发涉及市局职能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文书,组织并指导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复议、应诉。

负责收发本局承办的深圳市人大、市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组织并指导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答复工作。

负责制订局工作规则及其它全局性规章制度。

组织协调全局窗口式办文工作及市局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局系统业务办文流程、时限及办文所需提交资料,研究制定咨询、接访等便民服务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局系统的公文督办工作和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的电子监察业务;负责对深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局党组重点工作,以及其它重要工作的分解、跟踪、督办及总结上报。

负责对 维稳案件、电子 、上级或其它部门转来群众投诉的统一受理、分解交办、检查督办及总结上报,落实重大突发 件及时上报制度。

负责组织制定局宣传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按照深圳市政府规定实行 发言人制度,全局重要 及重大突发 件,通过局 发言人统一向媒体发布。

组织全局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导局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深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的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组织协调局系统并负责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的政务、会务、调研、保密、接待、外事、行政后勤、局属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深圳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对全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的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财务管理,并对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对深圳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监督检查。

配合审计部门对深圳市国土基金、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行政事业经费的收支审计;负责组织对分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及法人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

负责建立全局的统计制度,实施统计管理,并报送统计信息。

负责组织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定、规定和制度,并负责制定全局系统的党建制度。

组织开展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和全局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全局系统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局机关、各分局、并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市局机关、各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监察,查处公文督办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负责受理并查处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及社会投诉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负责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

承办市委、深圳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市房屋委员会、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市住宅产业化 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深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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