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相信很多人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和包茂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和包茂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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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1.严重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三人以上死亡的,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 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构发生故障而驾驶机动车的;

(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3.如何定性严重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类,其中特大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十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人死亡,同时八人以上重伤,或者两人死亡,同时五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的事故。报告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后,根据事故单位的隶属关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集中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重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

综上所述,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与驾驶员的 驾驶有关。对肇事司机的处罚应追究刑事责任。除吊销驾照外,最高处罚可达7年监禁。同时,事故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死伤者家属。在这场灾难性的事故中,死亡人数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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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茂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

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由北向南K484+95米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辅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引发甲醇泄漏起火,并致两车起火,事故确认共有36人死亡。
参与事故救援的延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岳玖祥介绍,两车追尾甲醇大量泄漏,导致客车严重变形,人员疏散困难,加上事故发生凌晨2点多,大部分乘客均在熟睡,大量甲醇泄漏,迅速围住客车燃烧,车上乘客逃生机会相当少。
事故现场已确认客车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的宇通牌大客车(车牌号蒙AK1475,驾驶员已死亡),该客车是在8月25日下午5点由呼和浩特市发往西安,车辆核载39人,实载39人。
货车为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解放牌新大威货车(车牌号豫HD6962),车辆核载40吨,实载35吨,从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装载甲醇运到山东,8月26日凌晨该货车从包茂高速安塞服务区休息后出发,罐车从匝道 驶入高速,2时40分许在安塞段由北向南K484+95米处高速路即发生客车追尾事故。货车司机闪文全已被陕西省交警总队高交支队控制。
成立事故调查组
在接到陕西延安境内26日凌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报告后,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中国 安全监管总局副 孙华山会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立即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事故救援等工作。
接报后,中国 安全监管总局 杨栋梁,副 王德学、孙华山立即组织研究,紧急与公安部联系沟通,并由孙华山会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率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延安也已成立8?26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小组,延安市副 郝宝仓为组长,市 为副组长。成立了伤员抢救、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四个小组。
事故调查与进展
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车辆并未超载。
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肇事罐车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事故已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
微笑门与名表门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 杨达才到达事故现场察看,本应是一起严肃的事故杨达才却在现场表露微笑,从而引起网民的不满以及批判,此后细心的网友还发现杨达才还佩戴了名表,再翻过去他的照片均是佩戴名表以及名牌眼镜等奢侈品,网友戏称他为“表哥”,因此陕西省纪委对杨达才展开调查。
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 职务。
2013年2月22日晚从陕西省纪委了解到,经陕西省纪委进一步调查,陕西省安监局原 杨达才在任职期间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达才开除党籍处分。之后,陕西省纪委对杨达才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此前,杨达才已被撤销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 职务。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3月25日凌晨零点30分许,G65包茂高速重庆黔江境内,进城方向阿蓬江至濯水路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4年3月27日,包茂高速重庆段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名重伤员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截至3月27日9时,死亡人数升至16人,55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4年3月25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1辆从广东顺德开往四川泸州牌照为川E34436的客车,在行驶至重庆市黔江区境内时,撞击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护栏后发生侧翻,之后,渝BR2602货车、渝AHW512小型客车相继撞击川E34436大客车,3车连环相撞。之后短时间内,该路段又先后发生4起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台车辆受损。这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当场死亡14人,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濒危1人、危重20人、重伤12人、轻伤20人,已出院的有2人。
包茂高速四川境内发生车
2015年12月12 日09时20分许,G65包茂高速公路达渝段(重庆至达州方向)广安市邻水县境内1484公里处(邻水县坛垌镇境内,距熊家沟大桥200米)一辆运牛的货车撞 隔离带发生翻转,在高速交警抵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时,一辆号牌为渝BN9555的大型客车(核载39人,实载39人)因避让不及,翻落于路外边坡下,目前,经现场确认车祸已造成车内7人死亡,32人受伤,其中4名重伤者中,除1人伤势较重外,另外3人生命体征相对平稳。
事故发生后,高速交警、交通运输、消防、 卫生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开展救援。目前,伤者正在医院全力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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