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很多人可能对公司异地设立办事处最新规定和公司在外地建立办事处须办理那些手续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公司异地设立办事处最新规定和公司在外地建立办事处须办理那些手续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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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异地设立办事处最新规定
公司在外地申请办事处注册流程及所需材料。很多人注册公司后,都会有些企业在外地设立一个办事处。公司办事处是指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下公司在外地申请办事处注册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公司办事处的设立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二、、公司办事处的设立的法律程序:
(1)申请报告;
(2)母公司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工商局的同意函;
(3)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负责人简历、照片、身份证、暂住证等;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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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外地建立办事处须办理那些手续?
企业设立办事处一般有情况:
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
销售地税务机关对其运抵的货物应对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载明的其货物进行查验、核对。纳税人在批准有效期结束后,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进行报告。销售地税务机关查明销售情况后,填明销售经营情况的有关栏次,并将报验联留存。
办事处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并按月向销售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最后由办事处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外国企业或经济组织在重庆市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应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2. 该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副本);
3. 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正本);
4. 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授权书、首席代表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 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请表》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申报表》;
6. 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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