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相信很多人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全诗是什么和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全诗是什么和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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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全诗是什么?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及翻译如下: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十)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去鱼而取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惜的,道义也是我所珍惜的,如果两者只能取其一,那么我就舍去生命而取道义。”
感悟:
这句话不单单是指鱼和熊掌,是用鱼和熊掌来比喻,当我们处在选择中时,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去考虑这,特别是我们比需二选一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想两个都可以选该多好。
但是,我们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两全其美的事,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讲面临选择。
幼儿园到小学,父母帮我们作出了对我们来说较好的选择,小学到初中,我们差不多要自己作选择,初中升高中,我们自己作选择,高中升大学,也是我们自己作选择。所以,在我们的人生中,方方面面都要需要我们作选择。
几乎很少有人一次就选对,几乎所有人都是在尝试过失败后才能作出对自己好一点的选择,但我们要相信一句话: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
当我们既想要“鱼”,又想要“熊掌”时,不妨想想哪一个选择对我们,对他人都有好处,再作选择,这样可能会更容易作出选择。就算失败,也许也没那么难过。
舍鱼而取熊掌,舍生而取义,每个人所面对的选择不同,背景也不同,所以我们没办法一概而论,希望每个人都能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白话译文: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如果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要考虑的。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再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若是用脚把饭踢给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难以接受。可如今,有的人对万钟的俸禄却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去接受。
其实,这优厚的待遇能为我带来什么?难道就因为我从此就有了华丽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难道就因为这些楼庭、美人和巴结的出现,那些曾经相比死亡我们都拒而不受的东西就因此变得可以接受了?有这道理吗?这样的做法只能表示一个人已经丧失了他心灵的本来面目,即“失其本心”。
扩展资料: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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