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对于一个人怎么补办离婚证_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一个人怎么补办离婚证_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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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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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了后,依法予以补办的方式为: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先提出申请。然后,再向任意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离婚证丢了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当事人丢失或毁坏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如出国、继承财产等)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已解除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若当事人离婚,但在申请补办离婚证期间复婚,将不补发离婚证。

1、申请。补办离婚证时,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当事人需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受理、审查。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会依法查验当事人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确认后,会补发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申请补领离婚证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民政部门不予补发离婚证。


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大致流程如下:

1、双方先协商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3、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决定受理。

4、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6、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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