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很多人可能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年限几年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是几年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年限几年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是几年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年限几年

法律主观: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 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 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 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 经营额或者 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返回目录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是几年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是三年。

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

1、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2、在证书有效期内,标志使用人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商标等发生变化的,应当经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后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初审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准予续展的,与标志使用人续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新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不予续展的,书面通知标志使用人并告知理由。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返回目录

如果您对本文的内容感到满意,请在文章结尾处点击“顶一下”以表示您的认可。如果您对本文不满意,也请点击“踩一下”,以便我们改进该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