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对于返还彩礼的案由和返还彩礼案是什么案由,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返还彩礼的案由和返还彩礼案是什么案由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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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案由
法律分析:彩礼返还的案由属于民事,可起诉处理。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返还彩礼案是什么案由
返还彩礼案需要以下案由:1、没有领结婚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要求返还彩礼。
2、已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离婚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3、婚前支付彩礼的行为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在这里确定“生活中困难”是绝对困难的,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困难标准。
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是决定彩礼是否返还的主要判断依据。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当返还;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可以部门返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依法作出处理。
最后,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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