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对于省委书记任职几年和省长和省委书记的任期是多长时间,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省委书记任职几年和省长和省委书记的任期是多长时间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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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任职几年

法律分析:省委书记和 有任期,5年一换。省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每个任期为五年,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六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选举产生,由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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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和省委书记的任期是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省委书记和 有任期的,五年一届。

根据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七条规定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主持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在本省范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代表省人民政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这一名称自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出现。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省的行政长官。初称民政长。民国三年(1914年),袁世凯改为巡按使。五年袁世凯死后,北洋政府改为 。由于军阀专横, 号为民政长官,实权有限。 统治时期,改 为省主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委书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共产 程-总 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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