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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诫结局余文乐老婆的事
没有,李国强(余文乐 饰)的老婆没有死,哭是因为知道现在的李国强不是李国强,而是附身的鬼,所以流下了悲哀的泪水。
电影的结局:余文乐结尾那段对白讲得很清楚:“以前有人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有一天,有个男人拿着一支枪走进森林,想去捉熊,他一直以为熊不是黑色就是白色,但是到了最后,那男人被一只大灰熊吃掉了……”,简单来说,结局就是余文乐想杀鬼,结果反被鬼附身。鬼笑到了最后,他寄身在余文乐的身体上,杀了郑伊健,当上了杂物科的老大……
扩展资料:
《第一诫》电影剧情简介:
每天,警队大约接获185宗电话报警求助,当中180个与打架、 、谋杀、抢劫、绑架有关;其余5宗是那些“我家有点不寻常”之类的求助电话。
杂务科的责任就是负责调查这些“不寻常”的案件。
新扎师兄李国强在一次巡逻时,击毙被通缉多年的连环杀手,及后更非自愿性地被调派到另一部门——杂务科,自此展开了一连串的灵异通缉之旅。
有别于警队除暴安良、歼灭罪恶的英勇职务,杂务科处理不寻常案件的手法,往往是耐人寻味得令人无所适从。
杂务科另一要员,性情古怪兼嗜酒如命的部门主管黄SIR,他与李SIR合力为杂务科解决每一个不寻常的求助,消除每一个求助市民的恐慌。在执行任务的同时,黄SIR煞有介事地向李SIR声明杂务科的第一诫:这个世界没有鬼!
事实上,这条第一诫只是个谎言。杂务科处理不寻常案件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不择手段地隐瞒社会上的灵异事件,降低社会恐慌。
对警队工作充满热诚及抱负的李SIR,有感杂务科的真正任务有违道德。为了社会安定,警员应否隐瞒真相?这样又能否获得真正的公义?
正当李SIR坠入思想挣扎的同时,杂务科正面临极具威胁的连环鬼上身案件。一具穷凶极恶的鬼魂正将二人逼上死亡边缘。
最后,捕猎者竟成为被捕者的猎物……
第一诫最后结局余文乐老婆留出的那滴眼泪有什么意义
余文乐结尾那段对白讲得很清楚:“以前有人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有一天,有个男人拿着一只枪走进森林,想去捉熊,他一直以为熊不是黑色就是白色,但是到了最后,那男人被一只大灰熊吃掉了……”简单来说,结局就是余文乐想杀鬼,结果反被鬼附身。鬼笑到了最后,他寄身在余文乐的身体上,杀了郑伊健,当上了杂物科的老大……
余文乐被鬼上身,回溯剧情,是通过女警——老婆——余文乐这一途径。
被上身的余文乐回到杂物科办公室,杀死四眼同事,然后在墙上的照片画上血印,伪装成是鬼杀了人后约他们到废弃工厂见面。而郑伊健最后一次见到鬼还是在学校时的外卖女形态,随后他就去外卖女工作的地方去悼念她了,往后发生的一切包括鬼上女警身然后余文乐追回家等等都是余文乐独自经历的,所以郑伊健当然不会怀疑这是一个圈套。郑伊健跟余文乐去到废弃工厂,余文乐将他杀了。
完成这一切以后,余文乐回到警局,向上司编造了他设计好的剧情:鬼约他们去废弃工厂,然后鬼以郑伊健老婆的形态出现,接着鬼通过跳舞上了郑伊健的身,余文乐迫于无奈只能杀死他。上司对于杂物科一贯的作风很熟悉,正如郑伊健之前对余文乐说的:“我知道(因为鬼上身而)被我们杀死的人很无辜,但是没得选”。所以上司默许了余文乐的行为是正确的。这就是“第一诫”,世界上是没有鬼的,当然也不会有因为鬼上身而 的人,他们的死只是意外,反正也没有目击证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这一段有《非常嫌疑犯》的味道。
当然,余文乐这段编造的口供有一个最大的漏洞,就是郑伊健的老婆。如果真如他所说,郑伊健老婆被鬼上身来到工厂,那鬼离开她后她应该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但片尾可以看到郑伊健的老婆在船上,原先她跟郑伊健约好了明天一起走,但最后等来的是郑伊健殉职的消息,所以她听到郑伊健的电话留言而落泪,这就证明了老婆一直没去过工厂,她在等郑伊健,同样她也从未被上身。
而这同时证明余文乐的口供是假的。可惜的是,正如上面所说,第一诫比人的生死更重要,上司并未对余文乐所说的产生怀疑,余文乐成功在这起警察 案中脱身而出,并且当上了杂物科的老大。
还有一个细节可以证明余文乐是被附体的,离开警局回到家后,余文乐急不可耐地找到妻子温存,要知道妻子已经怀孕了,一般来说怀孕的时候不适宜性生活,而且电影前面也交代了余文乐对妻子非常疼爱。所以此刻爬上床的还要毛手毛脚的,只能是那只厉鬼。
至于厉鬼为什么不杀死余文乐,我猜是他看中了余文乐杂物科老大的身份,有第一诫在,他可以为所欲为。
毕竟,谁知道 的是鬼,还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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