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很多人可能对两高关于渎职司法解释二和渎职罪司法解释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两高关于渎职司法解释二和渎职罪司法解释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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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渎职司法解释二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从严惩治渎职犯罪,并首次明确实施渎职行为并收 赂的应当数罪并罚,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渎职犯罪应依法追究负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渎职罪主体涵盖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 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 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 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渎职罪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司法解释:一、渎职罪是惩罚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 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二、此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 机关工作人员滥用 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 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 赂,同时构成 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 罪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 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 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 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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