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很多人可能对2020年成都首套房契税认定标准和2020年成都房产契税新政策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0年成都首套房契税认定标准和2020年成都房产契税新政策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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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首套房契税认定标准

2020年成都首套房契税认定标准
成都首套房契税实行3%~5%的幅度,契税的适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 税务总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城镇职工按规定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那么成都首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1、首套房认定
(1)全国范围内家庭单位名下房产套数为0套,名下贷款已经结清;
(2)全国范围内家庭单位名下房产套数为1套,名下贷款已经结清。
2、二套房认定
全国范围内家庭单位名下房产套数为1套,名下贷款尚未结清。
3、三套房及以上认定
(1)全国范围内家庭单位名下房产套数大于等于2套,名下贷款已经结清;
(2)全国范围内家庭单位名下房产套数为1套,名下贷款尚未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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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房产契税新政策

2020年成都房产契税新政策
2020年成都房产契税实行的是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其幅度在3%~5%的范围内,具体如下:
1、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成都房产契税的计算公式为:
新房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房地产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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