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相信很多人对2023年潮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赴广州、和2023年潮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3年潮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赴广州、和2023年潮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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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赴广州、赣州、东莞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潮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构建“1+1+8”新的人才政策体系的精神,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潮州市卫生健康局定于3月18日至26日在广州市、东莞市、赣州市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单位及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3)。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26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6日后出生人员);
6、2023年国内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根据《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 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6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zwgk/szfgz/srlzy/)和市卫生健康局网页(zwgk/szfgz/swsjhsy/)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1)“潮涌韩江·广济英才” 卫生系统招聘专场(广州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8:3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华工大学城中心酒店
(2)广东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专场招聘会(广州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8:30-16:00;
报名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运动场。
(3)赣南医学院2023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线下)专场招聘会(赣州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8:30-17:00;
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足球场。
(4)广东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医学、药学、卫生管理类专场招聘会(东莞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3
报名时间:3月26日(周日)9:00-15:00;
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
各招聘单位、岗位具体参加的专场招聘城市详见附件1-3。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时,需带如下资料:
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4,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②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③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出具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在各专场报名之日前取得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
⑥国有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有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同时提供A: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B: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 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并在国内正规高校 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③落实回避规定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核
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包括学历、学位、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提供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务必清晰,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答案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将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
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本岗位的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根据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外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答案。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各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并在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zwgk/szfgz/srlzy/)和市卫生健康局网页(zwgk/szfgz/swsjhsy/)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 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市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考生。
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日内。
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卫生健康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潮州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页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答案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答案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铤

监督电话:0768-2293660。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潮涌韩江.广济英才” 卫生系统招聘专场及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专场(南方医科大学)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et
2.赣南医学院2023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线下)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et
3.医学、药学、卫生管理类专场(广东医科大学)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et
4.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5.广东省2023年答案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6.招聘单位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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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潮州市地处广东“东大门”,是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联结点,总面积3679平方公里(含海域面积53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36公里,总人口257万人。
潮州是一座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 历史 名城”,是世界潮 的重要发祥地,建制历史悠久, 底蕴深厚,民营经济发达,产业特色明显,港口资源优越,城市印记突出,拥有“ 历史 名城”“中国食品名城”“中国婚纱礼服名城”“中国瓷都”“中国工艺美术之都”“中国民间工艺传承之都”等“三城三都”城市品牌,是一座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滨江临海城市。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潮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构建“1+1+8”新的人才政策体系,围绕 、 、科技、产业、文旅和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育政策。
为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潮涌韩江·广济英才”潮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活动(潮州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
本次拟招聘人才共772人,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具体详见《“潮涌韩江·广济英才”潮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潮州站)》(附件1)。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原则上本科生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30日后出生人员),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30日后出生人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30日后出生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30日后出生人员)。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 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日。
三、福利待遇
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市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薪酬待遇:享受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补助期为4年);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
2.住房保障:聘期内提供7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在本市购买首套房产的,凭房屋购买合同申领50万元购房补贴。
3.工作保障:可根据个人意愿,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4.服务保障:享受潮州优才卡C卡“专享服务”;人才配偶按政策协调安置或每月享受2000元待业补助(补助期最长为2年);人才子女享受在全市公办学校(园)优先统筹安排就读;享受二级 服务及 绿色通道服务。
(二)硕士研究生
1.薪酬待遇:享受每年4-6万元生活补贴(补助期为4年)。
2.住房保障:享受每月1500-2000元租房补贴(补助期为3年)。
3.服务保障:享受本市人才共享服务;人才子女享受我市 保障;享受三级 服务,每年定期在我市相关医院安排体检。
(三)优秀本科生
1.薪酬待遇:享受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补助期为4年)。
2.住房保障:享受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补助期为3年)。
3.服务保障:享受本市人才共享服务;享受三级 服务,每年定期在我市相关医院安排体检。
以上优惠政策不包含县(区)及招聘单位叠加的优惠待遇。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及直接考核、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zwgk/szfgz/srlzy/index.html)和“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自2023年1月30日9:00-2023年2月1日17:00。
考生可通过“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潮涌韩江·广济英才”潮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事宜相关说明如下: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答案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 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2.报考人员报考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岗位的,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答案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对于教师资格证可免试认定的应聘者,需提交就读高校对师范生 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应聘者需取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若对教师资格持证上岗的要求有新规定,即从其规定。
3.根据《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线上初审
考生提交相关信息后,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线上初审,审核结果将于2023年2月3日12:00前反馈,请考生及时登陆“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招聘系统查询。
(四)组织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3年2月4日,考核地点在潮州市湘桥区韩江大桥头腾瑞中心腾瑞皇冠假日酒店三楼宴会厅(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023年2月4日9:00未到达酒店三楼签到处的,视为自动放弃。
1.通过线上初审的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潮涌韩江·广济英才”潮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由“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招聘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参加考核。
2.本次招聘的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
由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按规定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完毕后当场评分。
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8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分数高低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本岗位资格审核对象,如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外组织考核;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
教师岗位考核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分通过与不通过两个等次,通过等次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二轮考核,第二轮考核形式为试讲,计分规则与其他岗位一致。
报考 系统岗位组的考生按同一岗位组成绩高低优先选择意向单位。
考核评分结果,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于2月13日前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发布。
(五)资格审核
1.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需提供资料和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如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六)体检
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zwgk/szfgz/srlzy/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需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 有关规定确定。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潮州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招聘的人员,以潮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作为编制使用单位引进。
(三)本次公开招聘各相关单位应加强 ,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答案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答案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市委人才办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68-212935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系统报考咨询:0768-2802395(市 局人事科)
卫健系统报考咨询:0768-2260570(市卫健局人事科)
附件:1.“潮涌韩江·广济英才”潮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潮州站)
2.广东省2023年 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潮涌韩江·广济英才”潮州市2023年引才活动(潮州站)具体安排
潮州市委人才工作 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潮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潮州站)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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