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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毕业生不享受购房补贴?丽水市政府被起诉
近日,因不认可浙江省丽水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的做法,国内某“双一流”大学2022届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吴鹏(化名)对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分别提起了行政诉讼。9月7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 已受理案件。丽水市人社局人才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购房涉及金额较大,相对更麻烦一些,相应的政策还在研究讨论。”
“非全”毕业生不享受购房补贴,准毕业生提起诉讼
吴鹏是国内某“双一流”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他告诉记者, 有朋友在丽水,而且丽水的购房补贴金额比较高,所以希望能在丽水莲都区工作,为此他查阅了丽水市对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却发现丽水市关于购房补贴政策只规定了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硕士生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吴鹏提到的购房政策是2020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中载明本意见所指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高校毕业生与市本级、莲都区、丽水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丽水市区首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五年内在丽水市区(莲都区、丽水开发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 为,国内“双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前100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 分别为35万元/人、25万元/人,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 分别为25万元/人、10万元/人。
因未在上述文件中找到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购房补贴政策,7月17日,吴鹏分别在丽水市政府网站以及莲都区政府网站留言询问统招非双证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享受丽水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和生活津贴。7月18日,莲都区人社局回复,高校毕业生补贴享受对象不包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吴鹏告诉记者,他随后向丽水市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主张申请人应当享受相应待遇资格。8月1日和11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分别出具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两份决定书同时载明,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咨询事项作出答复,实质上系对相关政策的解释说明,并未设定当事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对两份不予受理决定书,吴鹏表示并不认可,并向莲都区人民 提起行政诉讼,分别起诉丽水市人民政府和莲都区人民政府。根据吴鹏向新黄河记者展示的相关文件显示,莲都区人民 已于9月7日立案受理两份案件。
丽水市人社局:“非全”研究生购房补贴政策正在研究讨论
吴鹏告诉记者,之所以坚持主张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当享受和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是 教育部有相关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入学答案以及入学后上课、答辩等环节都是 的,应同时符合政府对于人才引进的相关补贴政策”。
记者注意到,2020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 下达招生计划, 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 ,培养质量坚持 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此外,今年3月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还增加了学历歧视。国务院研究室综合一司司长刘日红3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解读《报告》修改情况吹风会上表示,各级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 施就业歧视。
针对吴鹏遇到的情况,记者分别咨询了丽水市人才中心和丽水市人社局。丽水市人才中心服务科工作人员表示,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人才 范围内,可以享受租房补贴但无法享受购房补贴。随后记者咨询丽水市人社局人才处是否有计划制定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补贴的相关政策,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分类享受购房补贴的政策,“目前‘非全’研究生可以享受除购房补贴的就业补贴、生活津贴等其他补贴政策, 购房涉及金额较大,相对更麻烦一些,相应的政策还在研究讨论。”
对于丽水市人社局人才处的回复,吴鹏告诉记者,“在现有的文件当中并没有找到相关的规定,希望能看到带公章的文件,确保‘非全’研究生应享有的福利待遇。”此外,吴鹏向新黄河记者展示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中载明,“根据现行丽水市人才分类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属于F类人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福利待遇,包括领取购房补贴、领取租房补贴、享受人才公寓待遇、F类人才认定。”(应受访者要求,吴鹏为化名)
2013年浙江省丽水市纪委、监察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和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4名。其中,网络工作人员1名,要求具备计算机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有较强的网络管理实际操作能力 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财务审计工作人员1名,要求现从事财务或审计工作,且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或相当从业资格证书),或审计专业初级以上资格(或相当从业资格证书);其他工作人员2名,要求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本次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同时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丽水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在编在岗行政职能类、公益类(一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经济、法律、审计、财会、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工龄3年以上,有两个以上单位的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 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新录用在见习期内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2月9日—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市直单位的报考者到丽水市纪委干部室(市行政中心1417办公室)报名;县(市、区)的到所在地县(市、区)纪委办公室(干部室)报名。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应携带《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 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录用表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少于5人(含5人)的,取消该次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并通知其相关报考人员。
(二)领取准考证。经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 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12月13日到市纪委干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由市纪委、监察局 组织,答案地点设在丽水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络工作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时间:12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前6名为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 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进行。考察结束后,由 总成绩和考察结果量化分值加权合成最终成绩( 总成绩占70%,考察量化分占30%);按1:1比例取各职位最终成绩的第一名,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 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调。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绿谷廉政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 小组 组织实施。 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干部室), 负责公开选调的具体工作。县(市、区)纪委协助做好县(市、区)、乡镇(街道)报考人员的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汇总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市纪委干部室。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 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098621。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网址: http://www.lishui.gov.cn/
丽水绿谷廉政网网址: http://www.lsjw.gov.cn/
附: 《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丽 水 市 监 察 局
2013 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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