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很多人可能对如何看待“女孩因点烤串遭殴打”事件和唐山事件受害女生首发声嫌疑人审讯画面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如何看待“女孩因点烤串遭殴打”事件和唐山事件受害女生首发声嫌疑人审讯画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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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孩因点烤串遭殴打”事件?

01

唐人烧烤店寻衅滋事 案,应该是严重的刑事案件了。

九个 者被抓,肯定要被严惩。

只是不知道被围殴的4名女孩现在在何处?伤情怎么样?因为没有她们的伤情的正式官方的公告。

她们像消失了一样。

这次寻衅滋事 事件,还延伸出一个老生常谈却无解的问题:现场那么多人,竟无人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这事,说起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很难。

我一律师朋友在朋友圈说,唐山烧烤店一伙男子暴力围殴几个女孩,看过视频的人个个义愤填膺。我在想,如果我们也在店里吃烧烤,是否有胆量挺身而出呢?我猜多数人不会。假使我们站出来把对方也打伤了,是定你见义勇为呢,还是定双方互殴?我猜大概率会认定为互殴。

罗翔老师说,在此事上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但我的这位律师朋友则说,我办过夺刀反伤被控故意伤害的案子,也办过被三个醉汉殴打还手被定寻衅滋事的案子,好心劝你们一句:以后遇到唐山案这种情况,没必要愤怒,该躲多远躲多远。

是吗?

认证为“江苏监察在线”的官方微博发文表示,在分析了100起刑事案后,发现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仅有4份被 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

“江苏监察在线”,遇到啥事都别动手,你正确的姿势就是——跑!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所以遇到什么社会性事件,我们都希望有人站出来阻止犯罪分子行凶,但你想过没有,这些见义勇为的人在法律层面极有可能会被认为为互殴、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

见义勇为,道德上提倡,法律很难认定啊。

02

2017年、2018年,有两个标志性的关于正当防卫案件的判决。

一是2017年于欢案。

面对母亲被逼债者侮辱,儿子持刀将对方刺死,交织在公众视线中的孝亲伦理与伤人致死,如何在司法裁判中做出公正裁决,引发媒体与公众的高度关注。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 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 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于欢构成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二是2018年龙哥被反杀案。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9月1日,昆山警方通报“反杀”案:于海明属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这次判决告诉广大老百姓,生命受到威胁时是可以用正当防卫的。

但是,虽然有这两个案例性判决,但在实际认定和操作过程中又是非常难的。让上述两次判决好像成为个案,孤例。

很多时候,你或许只有等对方侵害才行,不然就是防卫过当,要不就是故意伤害或故意 。

不过随后又有一个关于“正当防卫”的案子披露出来了。

2018年7月11日23时许,26岁男青年王某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前同事小雨家,与小雨及其父母发生肢体冲突。冲突期间,王磊使用甩棍、水果刀伤人,导致小雨腹部、小雨母亲手部、小雨父亲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冲突中,一家三口反击,用铁锨和菜刀等反杀王某。

2018年10月17日,涞源县 将此案移交审查起诉。根据《起诉意见书》,涞源县 认为,这一家三口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 罪。目前,河北这起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小雨被取保候审,涞源检方曾以“行为具有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向警方发出变更小雨母亲的强制措施建议,也被警方拒绝。

这事一出,大家重新认识到“防卫有当”,那是非常难的事情。

其实正常人都知道,王某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前同事小雨家,就是要威胁伤害小雨全家的架势,这哪是什么发生肢体冲突,这就是预谋伤害啊。

首先是“王磊使用甩棍、水果刀伤人,导致小雨腹部、小雨母亲手部、小雨父亲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这种状况下,我TM就不能反抗?

“冲突中,一家三口反击,用铁锨和菜刀等反杀王某”,我们生命都受到危险,一般都是抓到什么就用什么,那还考虑要用兵器,而且这个兵器要刺杀对方什么部位才不致命,自己才不会是防卫过当?这不是正常人,这是绝世高手才行!而是那种练了“金钟罩铁布衫”的武林高手才行!

这不是搞笑吗?人命关天,我说的是被侵害的人人命关天啊。

面对不法伤害,我未必还要对行凶者说,你慢点,我看砍你哪点才好,不然我也要遭的。

这是神经病啊。

我看过一个关于美帝关于正当防卫的案子,那叫一个干净利落。

弗吉尼亚州的玛丽.多格特在家中与同居男友约翰·康罗伊发生争执。情绪失控的约翰·康罗伊将玛丽一拳打倒在地。玛丽15岁的儿子贝利见状,对母亲的男友连开5枪,致后者死亡……枪是贝利从母亲手提包里事先拿出来的。

随后,贝利被弗吉尼亚州斯波特瑟尔韦尼亚巡回 判处二级 罪。而在本月17日,陪审团推翻 判决,裁决贝利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判决贝利无罪并当庭释放。

贝利的两位辩护律师指出,约翰在患有严重躁郁症的情况下,在过去的一个月中都没有按时服药,导致病情恶化,对玛丽施暴,致使枪击案发生,而贝利开枪的行为是为了保护母亲而做出的正当防卫。

检察官们无法接受上述解释。

但贝利的辩护律师马克说,这样的悲剧对双方家庭都造成了极大伤害,给一个15岁的孩子扣上 犯的帽子,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场噩梦。

陪审团最终宣布未满16岁的贝利无罪。听到法官Joseph Ellis宣布自己可以回家了时,一直在法庭表情阴郁的贝利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洒当庭。

的确,有一些人的确该死。就像于欢杀死的那位,就像被于海明反杀的那位,就被小雨一家人干掉的那位。

其实,我们都知道面对不法伤害,有一个叫“正当防卫”的动作,但是无从下手啊。

03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要被认定“正当防卫”没有那么简单,你必须做到:

1.起因条件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当中。

3.主观条件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侵害。

4.主观条件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侵害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制止侵害的必要限。

6.对象条件是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

这说明认定正当防卫成立本身要求就很严格,需要同时满足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反之,以上条件只要有一个不符合,那当事人的行为就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看得出,立法的初衷就是叫一般人你面对侵害人,拿不准上面所列举的6个必要条件,就最好不要反抗,因为一旦反抗过激,起码就是防卫过当,最有可能就是故意伤害。

在实践中,正当防卫中限度条件是最不好把握的。

举例来说,甲受到乙的侵害,如果在符合其他防卫条件之下,甲可以实施防卫行为。但在那种情况下,甲并不能保证能非常冷静地面对侵害,准确地把握好防卫的“度”。在紧急情况下实施制止行为时,制止行为要达到什么程度,把握这个尺度其实是非常难的。一旦甲做出的反击行为给乙造成了较重的伤害,明显超过限度,就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面对不法侵害人,我们是不是应该在他们侵害的同时抓紧看看“正当防卫”中的条款,看看那条漏掉没有,看看怎么时候才是出手的最好时机?既能解除自己的危险,又能制约不法侵害者,又能让对方完好无损,让对方不至于给自己提出赔偿要求,让对方不至于起诉自己,让对方.....

为什么我们要开始正当防卫的时候,还要为不法侵害者想这么多?

搞颠倒了吧?

04

2011年,武功高手甄子丹演了一部影片《武侠》。

甄子丹饰演的主角名字叫唐龙,他原来是一个 的顶尖杀手,由于良心发现便隐居在小山村。可是, 怎么能放过他呢?现身后 的杀手来找他回去,不回去就打就杀,结果这些人在唐龙被逼反击下尽数 掉。

这怎么能行呢?

王羽饰演的大反派出场了。他不但杀村民,还 唐龙的妻子、儿子,并嚣张地说:“大反派对他的儿子唐龙说:“你的命是我的!”然后又指着唐龙的儿子说:“他的命也是我的!”

士可杀不可辱!唐龙在自断一条手臂的情况下,大反派还不放过他的情况下,唐龙奋起反击,终于杀死大反派,为社会除掉一个 !

也就是唐龙,换一个被侵害的普通村民能行不?法律不能保护弱者,那么只有孤单英雄挺身而出了。

但并非人人都是甄子丹啊。

可悲,可笑啊!

前几天在朋友圈看到一个段子,太能说明“正当防卫”的问题了:

查了下法律条文,终于弄明白了什么是正当防卫,吓死个人啊!什么叫“正当防卫”呢?

举个例子,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违反以上任意一条都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的。

那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

很简单,在坏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间,你准确判断,迅速反击,夺刀毙敌,一击致命,这个就属于“正当防卫”了。md,原来“正当防卫”还是个技术活呢!

唉......这只是提供了一种防卫方法,但又有多少人能练就这功夫呢?

“一招制敌”,当然够你练!当然你有甄子丹的功夫,那我们另说!

上天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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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事件受害女生首发声,嫌疑人审讯画面曝光,4大疑点获得解答,咋回事?

唐山事件受害女生首发声,嫌疑人审讯画面曝光,4大疑点获得解答,唐山 案最新消息曝光:背后的真相,越挖越心惊8月29日,唐山事件的官方文字版通报已经出来了,央视 则制作了一个长篇视频报道。对网络上大家关心的几个疑团,进行了详细、直观的解释。

在此次央视的采访中,受害女生王某某接受了采访,为了保护她,她没有露面,声音也做了变音处理。此前,网络上流传着各种谣言,甚至有人称受害的4名女生已经寻短见了,如今王某某的采访,也让这个谣言不攻自破。在文字版的通告中,清楚明白地写着:王某某及刘某某当晚就住院了,且7月1号出院,另外两名同伴则当晚经过简单的处理,就自行离开了。这里,网络上就出现了第一点质疑:打得这么严重怎么会当晚出院?怎么会只是轻伤二级?

央视公布了当晚医院的就诊画面,两位受伤较轻女孩行动确实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另外,视频中还出具了司法机构做出伤情鉴定书。第二点质疑则是:网上有言论称,女孩被拖进烧烤店旁边的巷子后,遭到了嫌疑人的性侵害。办理此案的民警通过调查,公布了女生被嫌疑人拖进巷子,然后到嫌疑人出巷子的时间,一共是1分41秒。

受害女生表示,当时她被拖进巷子,遭到了嫌疑人的殴打的威胁,威胁女孩不准报警。因此,网传女孩遭遇性侵害也是谣言。第三点质疑是:女孩被车碾压了。针对这个言论,女孩直接了当地说:“没有。”据悉,所谓的“女孩被车碾压视频”,是几年前的另外一个案件,被某些网友张冠李戴到了唐山女孩身上。

第四点质疑是:8月中旬,网络上流传一张微博截图,称唐山事件的 者已经正常生活,没有受到任何制裁。该微博的点赞超过十万,当时就有不少网友愤愤不平。而在此次央视的采访中,警方提供了6月11日陈某志等9名嫌疑人被河北、江苏两地警方拘捕的画面。陈某志在审讯过程中对于自己在烧烤店殴打女孩的行为供认不讳。因此,所谓“ 者逍遥法外”,也是网络谣言。

唐山事件引发网友的极大关注,这并不是坏事,这是舆论监督。但在这个过程中,也难免会有别有用心之人,编造各种谣言、谎言来博取大众的眼球和流量。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得分清楚谣言和真相的区别,不能被轻易带节奏。另外,以陈某志为首的28名恶势力嫌疑人,都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在央视的采访中,还特别提到了陈某志等人犯下的一起案件。陈某志与商某凯因抵押车辆发声 ,陈某志指使刘某等人找到商某凯,在控制商某凯的过程中,遭到商某凯的反抗。

因此刘某等人便用U型锁击打商某凯的头部,后来还将商某凯塞进后备箱,整个过程手段极其残忍。在案发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办案速度可谓是争分夺秒,警方及检察机关不仅掌握了恶势力组织近十年来的犯罪证据,还挖出了包括唐山市 在内的8把保护伞。我们多一点耐心、多一点信心,恶势力终究会被铲除,犯罪之人也必将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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