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对于怎么证明院士在当地的工作时间和如何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怎么证明院士在当地的工作时间和如何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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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院士在当地的工作时间
各区(县、市)科协、杭州湾新区科协、 高新区科协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院士及其团队对宁波自主创新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根据《宁波市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甬科协〔2020〕4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作站(科创中心)的建设单位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行业骨干企业,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也可建立工作站(科创中心)。
(二)申请建设工作站(科创中心)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宁波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或事业发展状况良好,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中心)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2.建立工作站的,需与院士签订建站协议(国内两院非外籍院士需符合《意见》规定的条件),并与院士及其团队有实质性的项目合作;建立科创中心的,需与院士签订建中心协议,并与院士及其团队有实质性的项目合作;
3.与院士及其团队合作方向符合宁波产业政策导向,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4.有较强研发能力,配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及相应配套研发设施;
5.有专人联系对接工作站(科创中心)建设,有固定工作场所和稳定经费支持,能够保障院士及其团队进站(中心)工作,并已形成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三)与院士及其团队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或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和承担 或省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工作站(科创中心)。
二、申报材料
(一)院士工作站申报材料
1.宁波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表(附件1、附件2);
2.单位简介;
3.院士工作站建站目的;
4.与院士合作项目介绍;
5.申报单位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6.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与院士共建工作站协议、单位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建站(中心)院士为外籍院士或海外院士的请提供院士证书和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7.其他附件(包括荣誉证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二)院士科技创新中心申报材料
1.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申请表(附件3、附件4);
2.单位简介;
3.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的;
4.与院士合作项目介绍;
5.申报单位院士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6.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与院士共建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协议、单位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建站(中心)院士为外籍院士或海外院士的请提供院士证书和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7.其他附件(包括荣誉证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一)院士工作站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将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所在地科协,经所在地科协和组织部初审、复核后,在申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地科协通过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宁波市科协]宁波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事项(市属申报单位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宁波市院士和海外智力服务中心)。另,若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则可自行上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宁波市院士和海外智力服务中心。
(二)院士科技创新中心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将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所依托院士之家、所在地科协及组织部,各相关单位在申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地科协将申报材料发至宁波市院士和海外智力服务中心(市属申报单位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宁波市院士和海外智力服务中心)。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宁波市院士和海外智力服务中心。
四、申报日期
时间不限,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区(县、市)科协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组织 ,围绕我市三大科创高地建设、“246”产业集群发展、5大新兴产业及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及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将更多院士资源集聚至重点产业领域、集聚到企业创新主体。并按照《宁波市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发展前景的企事业单位推荐上来。
(二)各申报单位请认真按照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准确。
(三)由于市里重新修订了《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此版分类目录里“顶尖人才”类别内容变化较大,领衔建工作站(科创中心)的院士何时执行新版标准认定,待市里出台人才分类认定具体实施细则后,参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如何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
(1)明确申报流程
1.各省、市科协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单位,负责受理、审查建站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等建站推动工作。
2.各区、县、功能区、集团公司科协,申报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建站推动和申报组织工作。推荐单位需对建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建站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4月至9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参看年度《申报通知》。请推荐或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之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的院士专家与企业(单位)《共建协议》要求为原件。
(2)准备申报材料
建站申报材料包括《建站申请》、《“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共建协议》、《企业介绍》、《项目技术需求》、《已请或拟请院士专家情况》、《建站条件》和相关附。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请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
(三)共建协议
(四)企业(单位)介绍
(五)项目技术需求
(六)已请或拟请的院士专家情况
(七)建站条件
(八)相关附件
(3)申报、评审程序
建站企业(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推荐单位(区、县、集团公司科协或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市科协;
4. 市科协审查申报材料电子版并提修改意见;
5. 建站企业(单位)报送正式书面申报材料;
6.现场考察;
7.评审。
院士工作站系政府推动,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两院院士及其团队为核心,依托省内研发机构,联合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截止2010年12月,全国企业“院士工作站”已经超过600家,院士与企业合作对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作用突出,带动了地方和企业的项目实施、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推进了科技合作的组织化、制度化、长效化。
院士工作站 [1] 系由政府推动,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为核心,以省内研发机构为依托,联合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院士工作站旨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根据本单位或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与本地研发人员开展联合研究,研究重大理论、方法,研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品牌;
(2)开展产业发展及学科发展战略咨询;
(3)引进院士及其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共同进行转化和产业化;
(4)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
(5)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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