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对于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方案和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知名校友,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方案和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知名校友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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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09]21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深入推进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财政、 、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要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 、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试点工作中的政策、程序和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三)统考择优。招录试点采取 入学 和公务员答案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 部门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时即定方向、定单位、定职位,学生毕业后一律按报考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不得在服务年限期满前交流,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和政 校应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 培养措施和制约机制,加强录用学员在校期间的 培养和管理,确保每位学员通过院校的 培养,成为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二、试点班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 模式,主要面向我省县(市)级以下基层 、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 ,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 ,主要面向我省县(市)级以下检察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 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 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我省县(市)级 、检察院的专科、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 统一司法 ,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三、试点院校、招录数量和培养方向
2009年我省试点计划招录培养85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56名,面向拟退役士兵招录29名; 系统24名,检察系统17名,公安系统29名,司法行政系统15名;共招收专科生68名,专升本17名。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
招录对象:根据有关规定,试点计划面向驻青二炮部队、公安现役部队、总后青藏兵站部,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公开招录;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和在我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生)公开招录。
招录条件:考生应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 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 答案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2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生)招录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试点班,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拟退役士兵招录的专科试点班,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五、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改革试点所需政法专项编制,主要从2008年中央为我省政法系统增加的政法专项编制和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中解决。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划拨的专项编制挪作他用,不得造成新的超编。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 厅负责制定发布此次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拟退役士兵的报名推荐工作,由省军区负责统一协调驻青部队(公安现役部队) 的考务相关工作。部队应严格按照青海省公告的招考条件和职位需求组织报名推荐工作,推荐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 。参加答案的人员比例达不到1:5,形不成竞争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录取。
(三)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答案和 入学 。公务员公共科目答案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答案。 答案科目由 部根据 统一高等院校入学答案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 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答案;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 。 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部制定的《答案大纲》为准。详见青海省人事厅网站(www.qhrs.gov.cn)和青海人事答案中心网站(www.qhpta.com)。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 答案总成绩÷ 答案总分/100)×50%。
(四)面试、体检、考察和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和军队等有关部门进行。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1:3比例确定。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拟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藏语言能力测试,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招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答案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答案总成绩的40%。考察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
报考专科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职位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 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时间安排
7月25日,发布招考公告。
8月29日、30日,笔试。
9月下旬,面试、体检和考察。
9月底至10月上旬,公示、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1O月中旬,入学。
l2月上旬,各相关部门向省招录试点工作 小组报送工作情况总结。
12月底以前,各有关部门分别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送工作情况总结。
七、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部门和政法部门应根据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商试点院校合理设置专业,组织有关专家研制、审定专业培养方案。有关院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注重从实务部门聘请业务骨干来校授课。 部门和政 校主管机关要加强对试点班培养质量的跟踪、管理和监督。
被录取人员到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的拟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被录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省公务员管理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层次的满8年,专科层次的满10年,方可交流。被录取人员在校学习成绩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和职位工作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 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经费保障
试点所需学生培养经费、免收的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上述经费,按照试点班实际招录学生数量、 规定的同类院校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当地或本校同类学生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规定的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为了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考录工作所需经费,由省人事答案中心和省招办根据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考生收取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答案两科共100元; 入学答案按每科50元缴费。参加答案的拟退役士兵不收取报名费,该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九、试点工作的组织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政法办[2009]253号)精神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 小组(名单附后)。同时,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厅、民政厅、省直政法各部门、省公务员局以及省军区政治部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名单附后)。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试点招录工作有序实施。试点工作各环节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相关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口径进行宣传。
十、有关优惠政策
(一)为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 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 点班的, 答案笔试总成绩加1O分。
(二)对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含在州级服务的青南计划)和服务农村、“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
附:1、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小组名单
2、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3、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职位计划表
4、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答案科目表
关于成立《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小组》的通知
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政法办[2009]253号)精神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 。经省委同意,成立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鹏新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高 煜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冯锐强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公务员局
燕海茂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韩德荣 省编办主任
董开军 省 常务副院长
马德良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毋法祥 司法厅厅长
任三动 公安厅副厅长
赵海平 厅副厅长
程丽华 财政厅厅长
郭莲玉 民政厅副厅长
祁建青 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冯锐强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公务员局
组 员:高 煜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席思成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 旭 省 政治部主任
张绍峰 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赵海平 省 厅副厅长
肖玉海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长明 省民政厅优抚安置局
王小民 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任 燕 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马丽雯 省公务员局处长
张海江 省军区副参谋长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 职位表
序号
单 位 (县级公、检、法、司法机关)
人数
培养院校
专业
培养层次
备注
1
西宁市(6人)
湟中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湟源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西宁市城北区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2
海东地区(14人)
民和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乐都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循化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民和县检察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乐都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平安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乐都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平安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乐都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民和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循化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互助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化隆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3 海北州(26人)
门源县
4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祁连县
2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刚察县
2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海晏县
2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门源县检察院
3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祁连县检察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海晏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门源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祁连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刚察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门源县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祁连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刚察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海北州 西海分局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4
海南州(15人)
共和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贵南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共和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兴海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共和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贵德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共和县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兴海县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贵德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贵南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同德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5
海西州(8人)
天峻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天峻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德令哈市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都兰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都兰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天峻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德令哈市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乌兰县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6
黄南州
尖扎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7
果洛州(10人)
玛沁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玛多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甘德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达日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玛沁县检察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班玛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
达日县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
8
玉树州(5人)
杂多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称多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曲麻莱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昂欠县
1
青海民族大学
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
玉树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答案科目表
专科层次
(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 本科层次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法律硕士(法学)
8月29日上午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8月29日下午 申 论
14:00-16:30 申 论
14:00-16:30 申 论
14:00-16:30
8月30日上午 综合
(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民法学
9:00-11:30 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9:00-12:00
8月30日下午 专业综合Ⅱ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14:00-17:00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知名校友
不完全统计:
董开军,青海省高级人民 院长,二级 官,法学博士,研究员。1962年12月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山东巨野人。1984年入党,1988年参加工作。1985年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一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3至2004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先后供职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 审计署、北京市委政法委、司法部和青海省委,现任青海省高级人民 党组书记、院长。
王维绪,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男,1954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蓬莱人,1983年12月入党,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
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1984年7月黑龙江大学夜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学习,1989年9月—1991年7月在黑龙江大学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1996年9月—1998年9月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获法学硕士。历任哈尔滨市第五十六中学教师,哈尔滨市 道外分局民警、东莱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哈尔滨市 五处副处长、干部处副处长,1991年3月以后任道里公安分局政委,道外公安分局 ,1998年3月任市 副 、党组成员,2002年11月哈尔滨市 、政委、党组副书记,2002年12月哈尔滨市 、政委、党组书记,2007年2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 、市 、政委、党组书记,2009年7月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盛美军,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籍贯山东省兖州市,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九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大学刑法学硕士,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1993年8月大学毕业后,历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副处长。1999年3月至2002年1月,挂职任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2年1月至于2010年11月,通过公开选拔 被任命为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期间,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挂职,任检察长办公室副处长。2010年11月,经过公开选拔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盛美军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黑龙江省“打黑除恶”先进个人;黑龙江省信息化应用“优秀 干部”;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佳木斯市“十大公正司法先进个人”。盛美军同志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术研究, 专著《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法 意蕴》,主编专著《法律监督运行机制研究》,参编专著《中国检察制度》,所撰写的各类调研理论文章被 级、省级采用的达40余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库。201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首批检察业务专家。
程立峰,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至1986年在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二级法学专业学习,先后在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部工作。期间,2000年8月任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 ,2005年10月任 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2009年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现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
王金力,男,1965年9月出生,1988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第九、第十届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林处、起诉处、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反贪局工作,曾任书记员、助检员、省检察院党组秘书、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处长、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反贪局副 。2000年5月至2001年5月在克东县检察院挂职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0年11月26日,任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88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哈克森”、“东京城”、“大都会夜总会、齐齐哈尔大小地主“4.28”、“6.9”等专案,在专案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1995年获省打击 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1997年因办理“东京城”案件被省委记个人三等功;2003年获“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2005年获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6年因办理“4、28”专案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07年荣获“黑省五四青年奖章”
张韵声,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黑龙江五常人,中共党员,海口市中级人民 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
1985年7月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一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7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11月加利福尼亚洲立大学圣伯纳迪诺分校美国立法听证制度培训班结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海南省高级人民 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海口市中级 副院长、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海口市法制局 、海口市中级 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兼任海口市政法委副书记、海南大学法学院 教授、海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征用补偿制度比较研究》等专著教材10部,在《法律适用》等报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0项,获海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科研及调研成果奖励8项。
孙 纬 ,女,汉族,1954年12月生,57岁,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入党,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硕士,现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第一政委,拟任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
孟繁旭: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所长。
黄惠康,1955年9月生于浙江杭州。曾就读于黑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等院校客座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空间法学会副理事长;曾任亚非法律协商组织助理秘书长、中国驻纽约副总领事和驻加拿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唐山市副 、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等。
薛虹: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
赵微: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杨永奎:全国优秀公诉人、黑龙江省十佳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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