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很多人可能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和“百香果女孩案”再审案公开宣判对杨光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和“百香果女孩案”再审案公开宣判对杨光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 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 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 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
杨光毅因犯 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 于2020年3月25日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 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审查期间,被害人的母亲向最高人民 提出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 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 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 经依法再审,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 核准。
最高人民 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为发泄私欲,无视国法,经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强行劫持同村 杨某某至山上,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致杨某某死亡。杨光毅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 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综合考虑杨光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 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 再审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
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及死刑政策,对于罪行不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死刑,但是,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钦州市中级人民 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彰显了 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严惩立场。

返回目录

“百香果女孩案”再审案公开宣判,对杨光毅改判死刑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 对最高人民 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 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 核准。
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 一审以 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 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 提出申诉。最高人民 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
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宣判。部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七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返回目录

总结:以上就是本站针对你的问题搜集整理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