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您是否对与本人关系如何怎么填写和与本人关系怎么填写感到陌生?别担心,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与本人关系如何怎么填写和与本人关系怎么填写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与本人关系如何怎么填写
1、与自己是丈夫或者妻子的关系,填夫妻关系。2、男性与自己儿子、女儿的关系,填写父子或父女;女性与自己儿子、女儿的关系,填写母子或母女。3、与自己是父亲、母亲的关系,填父亲或母亲。4、自己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填兄弟姐妹关系。1、与自己是丈夫或者妻子的关系,填夫妻关系。
2、男性与自己儿子、女儿的关系,填写父子或父女;女性与自己儿子、女儿的关系,填写母子或母女。
3、与自己是父亲、母亲的关系,填父亲或母亲。
4、自己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填兄弟姐妹关系。
5、自己与父亲姐妹家的孩子的关系,填堂兄弟姐妹关系,自己与母亲姐妹家的孩子的关系,填表兄弟姐妹关系。
6、自己与爷爷、奶奶的关系,填祖孙关系。
与本人关系怎么填写?
与本人关系填写如下:
1、与自己丈夫或者妻子的关系,就可以填夫妻关系。
2、男性与自己儿子、女儿的关系,就可以填写父子(父女);女性与自己儿子、女儿的关系,就可以填母子(母女)。
3、自己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就可以填兄弟姐妹关系。
4、自己与父亲的姐妹家的孩子的关系,就可以填堂兄弟姐妹关系,自己与母亲的姐妹家的孩子的关系,就可以填表兄弟姐妹。
5、自己与爷爷、奶奶的关系,就可以填祖孙关系。
相关规定:
第一,亲属的产生只能基于血缘、婚姻或法律拟制三个原因。因婚姻而产生的亲属,是指男女因结婚而形成夫妻关系,也称为配偶。由此产生夫对妻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妻对夫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的姻亲关系。因血缘联系而产生的亲属,限于自然血亲。
因法律拟制产生的亲属。即基于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法律认可主体之间互为亲属,如因收养成立而发生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扶养关系而发生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均被我国法律确认为拟制血亲。
第二,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亲属关系产生后,主体间的亲属身份和称谓一般是固定不变的,除依法律规定外,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亲属间的身份和称谓,从其形成的原因和可否变更或解除的角度,可分为两种:
一是自然形成的亲属关系或者说因出生而形成亲属关系,属于绝对的永久性的亲属身份和称谓。当事人无法变更;
二是基于婚姻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亲属身份和称谓,属于相对的可变更的亲属身份和称谓。也就是说,这些称谓可依法离婚或解除收养而终止。但当事人不得随意自行解除。
第三,法律确认一定范围的亲属相互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称谓并不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负有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这些义务的总和便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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