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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十组数据看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


7日,最高人民 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翻开今年的两高报告,5年来的一串串数字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亮点,呈现了极不平凡的司法进程,从维护社会稳定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到保障民生,这些有力的数据带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可以感受到法治的力度和温度。
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
最高法报告显示,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26.1万人。对孙小果、杜少平、陈辉民、黄鸿发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一批为害一方的“村霸”“街霸”“矿霸”被绳之以法。
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重大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打伞破网”成效显著,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相关影视剧的热播,点燃全社会对扫黑除恶题材影视剧的高度关注,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拥护和认同。
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巧良代表认为,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必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推进,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一追到底。
“未来应进一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广泛持续发动群众基层治理力量,为精准打击、源头治理提供路径。”张巧良说。
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检报告显示,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
试点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业整改合格,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另有67家企业整改不实,243名责任人被依法追诉。
检察机关近年来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着力防止司法实践中对涉案企业“一诉了之”“一放了之”的简单做法,避免“办了案子,垮了企业”,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这对于服务保障当前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代表认为,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让涉案企业有了重获新生的机会,对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检察机关积极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让这些制度改革更加落到实处。
审结金融犯罪案件10.1万件
最高法报告显示,审结金融犯罪案件10.1万件、金融民商事案件1037.7万件,助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审慎处理涉连环担保和P2P网络借贷等案件,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代表认为,金融犯罪潜伏性强、影响面广,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 金融安全。以法治建设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是当前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司法机关彰显了坚决遏制金融犯罪的鲜明态度,加快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彰显了司法助力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的信心与决心。”张天任说。
起诉行贿犯罪1.4万人
最高检报告显示,坚持 行贿一起查,出台指导意见,会同 监委发布典型案例,起诉行贿犯罪1.4万人,震慑“围猎者”。
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扎实推进 行贿一起查,形成对行贿行为的强大震慑。 行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 行贿一起查斩断的是“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具有重要意义。
“ 行贿一起查体现了‘惩小恶防大恶’的治理现代化理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韦震玲委员表示,要加快大数据和技术赋能监察侦查、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等环节的建设力度,提高对 行贿犯罪的综合治理能力,通过织牢行贿犯罪“监督网”,让“围猎者”寸步难行。
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
“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是前五年的5.8倍。”最高检报告中这一表述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更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
正当防卫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 的法律精神。从“昆山反杀案”到“福建赵宇案”,近年来多起正当防卫案件引发社会关注,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更高的需求。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做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广西崇左市高级中学副校长黄花春代表说,司法机关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这是合民心、顺民意的司法进步。
追赃挽损31.9亿元守护群众养老钱
最高法报告显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 ,审结“老庆祥”“夕阳红”“长者屋”等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案件,判处罪犯4523人,追赃挽损31.9亿元,守护群众养老钱。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养老为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老龄事业发展的 类犯罪也呈现高发多发态势。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再滔代表说,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面对形式多样的养老 类犯罪,既要快捕快诉,依法打击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又要强化法律宣传,提高老年人的防诈反诈能力,更要关注养老 背后折射出的社会治理问题。
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
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 规定了强制报告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两项法律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未成年 护工作在法治层面的进步。
最高检报告显示,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不予录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被解聘。
根据法律定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 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 机构以及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培训、监护、救助、看护、 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的建立,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山西省翼城县北关小学教师李慧代表说,制度入法能够为未成年人更好地阻挡潜在风险,保护他们健康成长。建议明确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单位的工作联系人,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为未成年人织牢“防护网”。
审结电信网络 及关联犯罪案件22.6万件
最高法报告显示,审结电信网络 及关联犯罪案件22.6万件,千方百计帮助受骗群众挽回损失。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
近年来,我国信息技术应用广泛,数字经济飞速发展,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随之快速增长。
随着个人信息保 和反电信网络 法接续出拳,为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火墙”。但同时也要清楚地看到,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有效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难度不断加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目标要求,是机遇更是挑战。”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委员说,要持续强化对网络黑灰产业的综合打击整治,推进行业领域深度治理。同时广泛开展宣传 ,持续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万人
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最高检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73次,覆盖全国所有监狱,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
持续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对判处实刑未执行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7.3万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万人。
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是依据设置的驻监、驻所检察室进行监督。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正代表说,“派驻+巡回”是以问题为导向的监所检察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刑罚执行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了罪犯 改造质量。建议继续完善巡回检察制度,制定配套细则,明确各级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工作中的职能定位,还应加强信息交换、动态监测和资源共享。
受理执行案件4577.3万件
最高法报告显示,受理执行案件4577.3万件,执结451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4万亿元。
人民 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并持续巩固成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近年来,我国电子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网络执行查控手段臻于成熟、全国范围内的征信体制不断完善,让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逃避执行的“老赖”寸步难行。
“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是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利的关键一环,也是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重要体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委员表示,应巩固、深化数字化带来的成果,加强部门协同,搭建大数据平台实现司法信息共享,创新财产变现形式,配合不断推进的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切实保障胜诉人权益,让应被执行的、可被执行的财产“无处可藏”,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日报客户端转载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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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2365”发展战略,高举“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三面旗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平安宜宾、法治宜宾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宜宾建设
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惩防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准确、有力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涉嫌刑事犯罪人员2568人、提起公诉3837人,办案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二位。始终坚持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惩治重点,密切与公安、 的协同配合,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惩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税收管理、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批捕涉嫌经济犯罪人员85人、起诉115人。依法起诉了在全国涉案金额的云南省XX县江明中等人生产销售假烟案,12名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依法办理了一批侵犯我市名优酒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案件,保护了企业健康发展。严格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做到宽严适度,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6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10人,促成刑事和解100件。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程序规定和司法保护措施,积极建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专门机构,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捕86人、不起诉10人,提供法律援助238人次。坚持惩防并举,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采取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8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社会治理的建议。
二、坚决惩防职务犯罪,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结合环境兴市,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人员114人,渎职侵权犯罪人员22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4%,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三位。坚持打老虎、办大案,着力查办发生在 机关和 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贪污 100万元以上大案10件。立案侦查了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黄麟(正厅级)、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正厅级)、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张泽华等涉嫌贪污 数百万元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持打苍蝇、挖蛀虫,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涉农惠民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等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领域犯罪41人、工程建设领域犯罪42人、涉农惠民领域犯罪52人、 领域犯罪23人、行政执法领域犯罪23人。坚持抓 、抓预防,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干部队伍的廉政 ,积极推进警示 基地建设,积极推行预防职务犯罪谈话制度,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市检察院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赴全市10个区县和市级部门作宣讲报告,受 干部达4000多人。不断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督和跟踪服务。继续深入翠屏新区、宜叙高速、宜宾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活动,抓好同步预防。继续加强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推动发案单位、行业部门的制度完善。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分析全市及各区县一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发案原因、管理漏洞,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犯罪的意见建议17件,推动了我市惩防体系建设。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全力推进法治宜宾建设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加强侦查监督,促进执法公正。扎实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案件检察官出现场等制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件、撤案37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 79人。继续加强对 侦查行为的监督,着力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不文明办案等行为发生,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59件。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开展对人民 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审查刑事判决、裁定 1937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3件,已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以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建立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过程、执行“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对民事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向 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2件,监督 诉讼过程 36件,办理 行为调查1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监管秩序。认真开展对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建立和健全同步监督机制,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推动改进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5件。以依法保障人权、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不断完善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加强巡视检察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认真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共纠正监管活动 136件。大力推进派驻监狱和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加强派驻力量和检务保障,全面落实检察室和监狱、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时全程监控。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备案、提前介入、重大案件通报和督察考核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
四、更加关注保障民生,全力维护人民根本权益
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严办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共批捕43人、起诉 89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共批捕46人、起诉149人。严查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销售病死猪肉等背后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犯罪3人。依法同步介入矿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渎职犯罪11人。积极查办征地 、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0人。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帮助解决救助金23.7万元。健全特殊群体 机制,依法支持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181万元。不断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加强控告申诉文明接待室建设,建立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网络、视频接访等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推进检力下沉,在人口集中的乡镇探索设立派驻检察室29个,主动贴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五、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抓制度、促规范,不断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加快案管大厅建设,制定案件管理实施办法,全面部署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控、综合考评。共受理案件4685件,对办案期限提出预警83次。坚持抓情报、强装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侦查改革。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探索建立全市侦查情报信息系统,购置侦查信息化专用设备196台,建成全市远程提讯系统,严格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职务犯罪嫌疑人心理测试,推动办案方式的转变。坚持强监督、保权益,不断深化诉讼监督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侦查监督改革,探索建立全市侦查监督动态监管平台,制定捕前公开审查实施办法,规范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认真落实刑事审判监督改革,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和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等改革,探索对证人出庭作证进行经济补偿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认真落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建立健全诉讼 行为调查协作、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等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做法被高检院推广。深入推进监所检察机制改革,以成立监所检察局为契机,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 监督,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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