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山东5地延长供暖_山东供暖通知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山东5地延长供暖_山东供暖通知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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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告!高密2022-2023年度供暖收费标准、供暖时间公布!
高密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采暖季集中供热公告
尊敬的热用户: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高密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东部城区2022-2023年度采暖季集中供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热时间及
本采暖季供热自2022年11月14日12时至2023年3月15日12时,除以下情形外,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C;供热用量结算用户温度可自行调节;
1室外温度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7°C);
2建筑围护结构(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保暖性能不能达到当地采暖设计规范 的非保温节能型建筑;
3装修遮蔽散热器,私自改装供热系统,管道水流不畅、管道或散热器气阻等室内采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室内供热设施(管道、散热器等)不符合供热设计 的;
5以单元或楼为单位供热率达不到60%的;
6排放或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
7未缴纳当年取暖费的;
8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 常供热的;
9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
二、收费
(政府主管部门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则执行新价格)
(一)居民取暖
1按面积结算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50元。
2按热用量结算的,基本热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52元,用户先一次性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50元预缴,供暖结束后,根据用户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计算收费总额,高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供暖结束后退还。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收费结算。
3供热改造的自备、自改用户按其协议办理。
(二)非居民取暖。按面积结算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1元,按热用量结算的,每吉焦70.3元(营业房按供热合同结算)。
(三)学校、幼儿园和福利院,按热用量结算的每吉焦59.6元。
(四)按面积结算的用户阁楼。尖顶阁楼按阁楼建筑面积的60%计费,平顶阁楼按阁楼建筑面积的100%计费。
(五)若政府主管部门对价格进行调整则执行新价格。
三、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11月14日按时安全供热,请取暖用户2022年10月31日前缴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采暖期不取暖用户需带身份证到新城热力公司收费大厅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的,由此试压供暖期间所形成的采暖费用以及供热设施发生泄漏,造成自身和他人损失的,由用户本人承担。
(三)根据《高密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用户采暖率低于60%,集中供暖优势不能正常发挥,供暖质量无法保证,如果单元楼采暖率达不到60%,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供热。
(四)内置阁楼和主房是用户住房完整、不应分割的整体,内置阁楼有供热设施的,与主房一并交费。经确认内置阁楼无供热设施的,只交纳主房费用,但阁楼与主房没有 性密封固定隔断的,主房供热质量不予保证。
(五)私撬表箱、管道井门锁,破坏计量装置,私接供热管道,私揭“专用贴封”开阀用热者,一经发现坚决断网不再供暖, 属偷盗行为的移交公安部门,擅自安装管道泵、换热装置、放水阀以及私自增加散热器、故意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等违反《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停止供热并依法追偿所造成的损失。对私自用热、私自排放及使用热水者,按其供热面积实际用热天数2倍热费追偿。起始时间难以确定的,从供热之日起计算。
(六)缴费单据请妥善保管,用户退、补热费在供热结束张榜公布后,凭缴费单据到新城热力收费大厅办理,亦可在下年供暖交费时一并办理。低保退费须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本采暖季用户低保有效证明。
(七)具体试压时间以各小区张贴公告为准。为防止意外泄漏,请所有用户按时在家留守,在试压前,请仔细检查室内供热设施,包括手动跑风(排气阀)是否关闭,如有异常及时维修。试压时如发现漏水请立即关闭自家主控阀门,仍无法控制请联系现场协管员或服务热线协助处理。家中确实无人留守的,建议提前关好室内所有阀门并保证确定好室内管道完好无损。
(八)错过试压的用户,请根据户门上存留的《温馨提示》联系“二次试压”集中开阀,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试压。
(九)有以下情形,因供暖设施漏水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本人负责:1试压期间未按要求在家留守的;2本采暖季不供暖未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的;3因装修或私自改动供热设施的;4因热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内的用户自有供热设施。
(十)供暖结束后,为防采暖设施失水生锈,延长使用寿命,建议将家中所有阀门提前关闭。
服务热线:
0536-5825666/ 0536-2866333
地址:家纺路666号(孚日集团毛巾一公司北邻8米)
温馨提示:为保障公众安全,建议选择网上缴费方式,如需到收费大厅办理业务,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并接受工作人员测温。
2021-2022全国各地供暖时间表附最新通知
截止到目前,国内多地已经开始进入了2021年度冬季供暖的时间,但是很多地区入冬的时间不同,所以全国各地供暖的时间也都不一样,那么2021-2022年度全国各地供暖时间表具体几月到几月。
2021-2022年度全国各地供暖时间表
1.2021-2022年山东供暖时间最新通知:
(1)2021-2022年山东济宁泗水县供暖时间:根据2021年8月27日是泗水县人民政府发布的《2021-2022年度供暖季取暖费收取通知》,表示供暖时间是2021年11月15日-2022年3月15日共计120天。
(2)2021-2022年山东滕州市供暖时间:根据2021年8月26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2021-2022年度采暖季供暖收费的通知》,表示自2021年11月10日开始供暖。
(3)2021-2022年山东菏泽市供暖时间:根据2021年9月30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1年—2022年度供暖费缴费通知》,表示供暖时间是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
(4)2021-2022年山东临沂市供暖时间:根据2021年9月2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沂三家热力公司开始收取暖费了》,表示供暖时间是每年的11月10日至次年的3月20日,其中9月1日起开始收取2021-2022年供暖季费用。
2.2021-2022年甘肃供暖时间最新通知:
(1)2021-2022年甘肃平凉灵台县供暖时间:根据2021-年8月18日灵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2022年供暖季供暖准备工作的通知》,表示供暖时间是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将按县上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
(2)2021-2022年甘肃甘南玛曲县供暖时间:根据2021年9月16日玛曲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玛曲县集中供热时间的公告》,表示供热时间是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3.2021-2022年陕西供暖时间最新通知:
(1)2021-2022年陕西延安供暖时间:根据2021年10月13日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延安新区2021-2022年供热季供热业务办理通知》,表示供暖时间是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
(2)2021-2022年陕西延川县供暖时间:根据2021年10月13日延川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延川县2021-2022年度集中供热公告》,表示供暖时间是2021年11月1日开始供暖,于2022年3月31日结束,采暖季总计151天(具体根据天气变化 时调整供热,但供热总天数不变)。
2021-2022年度各地供暖最新通知!
1.2021河北石家庄井陉县供暖最新通知:
根据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表示供暖政策如下:
(1)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期由17元/_调整为20元/_(单元式住宅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减10%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按建筑面积扣减15%计算,非单元式住宅含平房按建筑面积计算)。
(2)非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期由24元/_调整为29元/_(按建筑面积收取)。
(3)按照 有关规定,对困难群体继续采取优惠或补贴政策。根据《井陉县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井政[2013]69号文)要求,供热单位对提出书面申请的“三孤”人员(孤 、孤残、孤少)及因天灾人祸骤贫的家庭进行调查核实,报县政府审核,给予 当补助。
2.2021 江哈尔滨供暖最新通知:
根据2021年9月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至2022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表示各供热单位不得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的用户垫付热费。各区要严格审核热费补贴人员资格,各供热单位要做好补贴人员汇总申请工作,严格执行补贴人员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各区供热主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居民对供热单位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用户垫付热费的投诉,并责令供热单位及时纠正。居住非城市供热住房、自行采暖住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及热费补贴发放,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暂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供热困难家庭热费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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