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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镇海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事业卫技人员信息

为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实施细则》(镇卫行[2010]76号)和《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海区中医医院医学类紧缺专业事业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名额及招考条件
1.招考岗位和名额:镇海区中医医院超声诊断医生,共2名。
2.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好学上进;
(2)2014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
(3)医学影像学专业(方向);
(4)户籍不限;
(5)在校期间获得校(院)级一次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性荣誉,或获得校(院)级奖学金二次以上。
二、招考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者须从镇海区卫生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好《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事业卫技人员报名表》(附表),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及相关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议协议书、荣誉证书(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答案、录用资格。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3-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鱼丰弄12号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二)答案。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初定3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2.面试。笔试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区卫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面试题。
(三)体检
答案总成绩的前2名考生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3年宁波市各级机关答案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试用
对体检合格者,由镇海区中医医院为主组织实施考察、试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区卫生局负责对考察试用工作的监督。考察参考2013年宁波市答案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由毕业学校出具政审书面材料作为考核依据,要求客观公开。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试用以试岗为主。根据实际能力和表现,由用人单位确定考察试用成绩。考察试用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试用者,须在进入考察试用名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局递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试用,空缺的指标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招考单位研究后决定,报区卫生局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五)公示、录用
区卫生局根据 、体检和考察试用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考录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后,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必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未取得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
四、本招聘简章由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人事科86282726;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86252142、86291069
举报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0574-86290194,宁波市镇海区监察局12388。

附: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事业卫技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2014年2月17日

http://www.zhws.gov.cn/gaer/xwdt/gsgs/2014021715223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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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宁波市镇海区 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招考17名,详见下表: 来源:高校人才网
序号 岗 位 指标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1 电视台记者(摄像) 5 本科及以上 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 学 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2年以上 单位工作从业经历(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30日止,后同)。
2 报社文字记者 6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2年以上 单位工作从业经历。
3 报社文字我 2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2年以上 单位工作从业经历。熟悉 采编流程及通用组版软件。
4 报社摄影记者 1 本科及以上 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 、摄影、广告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2年以上 单位工作从业经历。熟练使用各种专业摄影器材和photoshop图像处理软件,有市级以上 摄影获奖作品。
5 网络问政平台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学、汉语言文学、法律、文秘、行政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2年以上在机关事业或者 媒体单位工作从业经历。
6 镇海 网记者兼主持 2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1年以上 媒体单位工作从业经历。普通话水平 一级乙等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 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 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创新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30日后出生);
5、浙江省常住户口。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考按岗位招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初选后统一 、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浙江日报、宁波日报、镇海人事局网站(www.zhrsrc.gov.cn)、《今日镇海》报和镇海 网(www.zhxww.net)等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人数、条件、岗位要求及方法和程序等。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0年10月9—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镇海区 中心五楼(宁波市镇海区南大街36号)。
(2)网络等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1日止。方法:报考人员完整填写《镇海区 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和《镇海区 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初选基本情况量化评分表》,并将《报名表》、《评分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镇海区 中心。邮箱地址:zhxww @163.com,邮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南大街36号镇海区 中心政工部,邮编:315200,传真:0574-86252279。
2、报名所需材料:相关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发表的 作品或 摄影作品;相关从业人员资格或者专业资格证书(证明)。按规定提供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考生同时接受资格审查。网络等方式报名考生由招考单位根据所提供材料进行预审,如预审符合条件在初选时考生携带所提供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初选。
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答案和录用资格。若进入初选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的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二)初选
报 名结束后,对考生按照报考专业进行分组初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初选,初选时间地点另定。初选采取专家测评评分和专业业绩评分方式进行。专家测评由专 家、 根据与考生面对面交流的表现进行评分。专业业绩评分根据考生学历、经历和专业水平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要求,采用量化赋分,先由考生自评,招考单位进行审核;两部分结果量化合计为初选评分,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1:5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初选评分不计入笔面试成绩。入围笔试名单将在镇海区人事局网站公布。入围笔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10月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镇海区 中心领取准考证,宁波市外考生可在笔试前凭身份证到考场外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初定于10月2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并在镇海区人事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包括满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指标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四)面试
面试由镇海区人事局和镇海区 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并分别按招考岗位指标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镇海区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
(六)考察
考察参照《宁波市2009年 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还需要审核报考资格,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或者街道的现实表现证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与初选条件严重出入的以及在居住地社区或街道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影响公共秩序、违纪 等现象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 的,是否按顺序递补由镇海区 中心研究后决定,报区人事局同意。
四、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天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制。对不能按时报到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一)公开报名、初选、笔试、面试和考察录用过程全程接受区纪委和区人事局的监督。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镇海区 中心和镇海区人事局。
招聘联系人员:镇海区 中心政工部 钱老师,林老师
招聘咨询电话:镇海区 中心:0574-26273961,86298928,86252279(传真)
区人事局:86290194
招聘监督电话:镇海区纪委:12388

附:1、《镇海区 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点击浏览下载该文件
2、《镇海区 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初选基本情况量化评分表》点击浏览下载该文件

宁波市镇海区 中心
宁波市镇海区人事局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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