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代办级外交关系什么意思和代办级外交关系是什么意思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代办级外交关系什么意思和代办级外交关系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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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级外交关系什么意思
代办,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代办所受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1954年以后我国先后与英国、荷兰根据双方政府协议,曾互派代办,其任务是继续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并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这是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前的一种特殊做法。
区别于常任代办,临时代办是在使馆馆长休假、离职、因故不能视事时,临时代理主持馆务的外交人员。临时代办不是外交代表的一个等级,一般由外交代表机关主管政务的外交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担任。
1815年,维也纳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外交人员等级的章程》,规定了大使、公使、代办三级外交代表制度。此后,该制度逐渐为许多所认同。
代办是最低级别的外交关系,如两国长期保持代办级的外交关系,则表明双方的外交关系是不完全的。
代办并无外交全权,只能受命办理最基本的外交事务,并对侨民提供必要的外交服务和领事保护。将外交关系降到代办级是较严重的外交冷却信号,再往下发展就只能是断交了。
代办级外交关系是什么意思?
代办级外交关系的意思是指两国还没有正式建交,由代办担任驻该国的最高代表,权限有限外交关系主要有以下分类:
1、正式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常驻使节为特征。
2、不完全外交关系。指双方长期保持互派代办的关系。
3、非正式的外交关系。指双方通过正式外交代表机构以外的渠道保持外交接触。
4、代办级外交关系的原意为大使或公使不在任所时临时负责外交事务的外交代表,后在维也纳会议中被规定为等级最低的外交代表。相当于一国外交部向另一国外交部派出的使节。
我国曾降级过的外交
1954年以后我国先后与英国、荷兰根据双方政府协议,曾互派代办,其任务是继续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并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
外交部2021年11月21日发表声明,针对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一事,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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