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很多人可能对房产证明是什么和房产证明怎么开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房产证明是什么和房产证明怎么开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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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明是什么

房产证明是什么
房产证明是什么呢?其实房产证明就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明的作用:
1、房屋买卖备案证明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商品房预售人要按照 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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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明怎么开

房产证明开具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2、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受理,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向申请人员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明开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证;
2、《商品房购销合同》;
3、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
6、《墙界表》;
7、《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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