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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南京富二代杀妻案的案发背景是什么?

吉某回忆称,案发前一晚,他和高中同学在酒吧里喝酒,大约喝了半斤洋酒,直到凌晨1点才结束。随后,他又被朋友喊去KTV,一直玩到凌晨3点左右。其间,他又喝了七八听啤酒。

离开KTV,他又和朋友去吃了宵夜,他喝了五六瓶啤酒后,才回到家中。吉某坦言,自己当晚确实醉了,甚至记不清自己前后拿了几把刀。不过,之所以他当时情绪一度失控,也和当晚听到的一些关于妻子的“风言风语”有关。当时,吉某相当生气,回到家时,心中的怒火依然没有消退。

吉某走进卧室后,想让妻子来说说这些事。可两人发生了争吵,声响惊动了父母,吉某不想让父母知道,于是用刀向妻子身上砍去。小祁身材娇小,自然不是他的对手,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吉某的父母破门而入,看到媳妇浑身是血,吓坏了,赶紧出门向邻居呼救,并报了警。后经鉴定,小祁因头胸腹部被砍,导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

2013年4月25日上午7点多钟,建邺区西堤国际小区一期13栋发生一起恶性家暴事件,丈夫吉星鹏凌晨4点多回家,浑身酒气,和妻子祁可欣发生冲突,妻子被砍了二十多刀,经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9月,涉嫌杀妻的吉星鹏已羁押在看守所。

2013年11月4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 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2017年12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他,如今有极大可能性被撤销缓刑,改为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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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富二代杀妻案”:砍妻60多刀未判死刑,入狱后连伤五人,后来怎样?

案件背景

2013年4月25日,南京市建邺区西堤国际小区发生一起恶性家暴事件,犯罪嫌疑人吉某是受害人祁某的丈夫,于案发当天凌晨4点多回家,后与妻子祁某发生冲突,持刀将祁某砍伤二十多刀,经医院诊治,祁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9月,涉嫌杀妻的吉某已被羁押在看守所。

案件经历

据吉某回忆,在两人结婚前,吉某就打过祁某,婚后两人也会经常吵架,在争争吵吵中,两人的日子就分分合合地过着。2013年1月4日,祁某生下了女儿,在她怀孕期间吉某听到关于妻子的流言蜚语一度怀疑孩子的身份,认为妻子祁某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后在岳母家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时候退缩了。

2013年4月7日,祁某因受不了吉某对她的长期殴打提出想要离婚,后在2013年4月13日宝宝的百日宴当晚禁不住吉某的劝说两人重归于好,并于百日宴次日随吉某的母亲到吉家店面上班。

2013年4月24日,他与几个高中同学在酒吧喝酒,次日凌晨1点钟结后又去到KTV唱歌,直到凌晨4点多钟解散回家,由于想到关于妻子祁某的流言蜚语便觉得生气,回到家中看到玩手机的祁某便与其对质,两人便开始争吵,后因 不断,吉某便用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挥砍一通,直至吉某的父母进入屋内查看,向向邻居呼救并报警。

经过鉴定,祁某因头部及胸腹部被砍伤导致大出血,经抢救无效而死,吉某在案发当天被赶到现场的民警逮捕。家中只剩吉某的父母与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凶案发生后,警方为吉某与孩子做了亲子鉴定并证实孩子确是吉某的亲生女儿。

案件结果

2013年5月9日,南京西堤国际小区杀妻案的犯罪嫌疑人吉某,因涉嫌故意 罪已被南京市建邺检方批准逮捕。

2013年11月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 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审理结束后休庭并于择日宣判。

2014年4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 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吉某犯故意 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2000元。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市中级人民 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吉某有期徒刑三年。由于吉某不服并提出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只要吉某上诉失败,判决生效,经最高人民 核准,将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夫妻之间的相处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外人是不了解实情的,捕风捉影的事情都会被传得好像真实存在一般。亲人之间,为人怎样是再清楚不过的,不必因为流言蜚语而伤了和气。亲人之间尽量不要冷战,如果双方都各退一步,就不会有相关案件的发生,既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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