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很多人可能对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介绍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介绍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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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主要内容

1972年9月29日中日建立两国间外交关系,发表《中日联合声明》。
1978年8月12日,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与日本外相园田直在北京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1998年11月25日,中日双方发表《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2008年5月7日 主席胡锦涛和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福田康夫7日在东京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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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介绍

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以来,双方已签署四个政治文件。分别是1972年恢复邦交时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两国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宣言》及2008年两国发表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四个政治文件从法律上巩固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是中日两国发展合作关系的基石。12014年11月7日,中日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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