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京藏高速车祸最新消息_京藏高速车祸最新事故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京藏高速车祸最新消息_京藏高速车祸最新事故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本文目录一览

京藏高速一男子违规变道发生刮蹭狂砸对方车辆,“路怒症”有多可怕?

京藏高速一男子违规变道,发生刮蹭,狂砸对方车辆,这件事情想必大家都比较熟悉,而且也能够证明对方是有“路怒症”的。要知道车主一旦有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毕竟在这种情况之下,做出的任何事情是不受自己大脑控制的,比如砸玻璃,对对方车主进行相应的伤害等。不过这名男子也是被警方逮捕,进行刑事拘留。

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生,小编认为就是这个变道男子的问题,在变道的时候,不仅没有打方向灯,给予后方司机相应的指示,反而出现刮蹭之后,不反思自己的问题,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推卸给对方。另外还用手指着对方,虽然玻璃封闭了,但是利用拳头将车辆的玻璃全部给砸碎,也将车辆的后视镜全部踹掉,可以说给对方的车辆造成了严重的破损。不过对方男子也是有行车记录仪的,将男子的这一行为全部拍了下来。

除了将车辆弄得破损之外,还将对方车主的手臂划伤。不过网友们的评论也都是比较搞笑的,毕竟遇到这样的人,就可以获得较大的赔偿,也可以免费换新车,但是这并不是大家知法犯法的一个原因。另外小编想要奉劝大家,在变道的时候,一定要把方向灯,这是符合相应的规律,不打方向灯,出现了交通事故,会判前者车主全责。

而且有些人觉得自己买了车,就非常厉害、了不起,因此看不起其他开便宜品牌车辆的人,这都是非常错误的一种思想。不管开什么车,都是大家选择的一个事情,而且开车显示出的是自己的素质,跟车辆品牌没有关系,因此也希望这个男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这也是纯粹的耍流氓,本来变道就是全责,但是犯规之后还强词夺理耍横,除了拘留之外,小编认为必须要让其长点记性。

返回目录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几分

【太平洋汽车网】根据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 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条款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3分。

原标题:高速公路行车慢些安全?NO!低于规定最低时速,一次记3分|还有??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是不是慢些就安全些?

记者通过一个案例来告诉你正确答案。

3月28日16时左右,在京藏高速(北京方向)471公里加500米处,一辆半挂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半挂车已经侧翻横置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则被卡在了驾驶室内。

经过消防部门十多分钟的救援,半挂车驾驶人才被成功救出,所幸只是轻微伤,并无生命危险。

而小轿车的驾驶人也侥幸并未受伤。

但事故造成了高速公路路面护栏等设施损失近4万元,小轿车尾部受损严重,半挂车的车厢以及挂车受损。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小轿车驾驶人因接听电话而减速后,从超车道变道至应急车道上“龟速”行驶,半挂车从其后方行驶而来,直到车距很近时,半挂车驾驶人才注意到小轿车,虽急忙采取了向左打方向盘避让的方式,但是由于车速较快,车辆距离很近,最终避让不及酿成了事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起事故的发生原因,除了半挂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之外,小轿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交管部门还对双方驾驶人作出扣分、罚款的处罚决定。

据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就属于低速行驶。低速行车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也是 行为,其危害很大,

一是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二是极易引发追尾、剐蹭交通事故,给事故双方造成极大的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失,甚至造成车毁人亡。所以,在高速公路上行车不是越慢越安全。另外,根据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 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条款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3分。

_点这里,关注我↓↓_来源:呼和浩特晚报责任编辑:于思文常思奇校审:聂小千彭然终审:李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返回目录

如果您觉得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在文章结尾处点击“顶一下”以表示您的支持。如果您对本文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点击“踩一下”,以便我们改进该篇文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查看文章下方的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