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广东产假98天还是178天_广东产假多少天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广东产假98天还是178天_广东产假多少天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本文目录一览
广东省产假有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广东省产假多少天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广东省实施〈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已经2017年11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8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 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178天。固定的产假为98天,而为了顾及积极合法生育,现目前将广东的产假延长了80天,即现在广东省的产假天数现目前为178天;
男性的陪产假也从10天延长至15天,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多次休;
同时还增加了育儿假,在子女未满3周岁的时候,夫妻每年可以各自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 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广东产假天数是178天,具体规定有: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生育保险费,造成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向女职工支付费用;其中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 的,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如果说职工没有参与生育险,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 申领,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已包含在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里面,但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的部分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给职工。
法律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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