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如果你对代理词怎么写和二审代理词如何写不是很熟悉,那么你来对了地方。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代理词怎么写和二审代理词如何写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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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怎么写?

法律分析: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二、序言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三、正文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1.陈述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2.对的主要情节,形成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4.提出对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的解决;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四、结束语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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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代理词如何写

法律分析:1、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2、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3、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4、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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