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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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手续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 征收房屋 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九)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02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 招标 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 工程合同 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 拖欠工程款 情形的 承诺书 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施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
如果自己是一个建筑工地的老板,在开始一个项目的过程中是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这个施工许可证也会有一个有效期限,如果到期了之后如何办理延长期限?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施工许可证到期办理延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一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2、自收到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加盖东莞市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注:申请单位对项目登记的办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 提起行政诉讼。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要办理延长期限,直接向人民政府的建设局窗口进行提交材料就可以了,如果自己没有申请延期,而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之内没有开工的话,到时候就会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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