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对于2021年内蒙古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和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赤峰敖汉旗中小,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年内蒙古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和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赤峰敖汉旗中小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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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 #高考# 导语】 从内蒙古招生答案信息网了解到,2021年内蒙古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 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各盟市 招生 中心,区内各有关高校:
现将 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 部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 招生工作,认真落实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严格审核报名资格。 专项和高校专项考生报考条件按《通知》规定执行,我区范围内的农村牧区户籍(含户籍地属农村牧区)考生均具备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情况,依据 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科学合理确定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并据此进行农村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4月25日至5月20日前,相关旗县招生 机构完成高校专向计划报名考生基本条件审核,自治区 招生答案中心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三、加强资格联合审核。各地要加强组织 ,强化协作机制,建立 、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细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意识;要严格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审核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真实准确、内容一致。在自治区公示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的基础上,盟市、旗县两级招生 机构和中学校内也要进行公示。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履职不认真。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除按规定对考生作出处罚,并对相关工作人员问责。涉嫌 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我区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其他相关工作仍然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字〔2015〕29号)规定执行。
请各盟市 招生答案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旗县(市、区) 行政部门、招生答案机构和所属各高中 阶段学校。
附件:1.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 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
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 招生答案中心
2021年4月13日
附件2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 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
(共计31个旗(县、市))
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化德县、商都县和兴和县(以上8个旗县为 确定的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旗县)
武川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卓资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和正镶白旗(以上23个旗县为 确定的我区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
注:与往年相同,无增减。
附件3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
〔共计80个旗(县、市、矿区)〕
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霍林郭勒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二连浩特市、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含乌拉盖管理区)、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多伦县、丰镇市、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和额济纳旗
注:与往年相同,无增减。
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赤峰敖汉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一)户籍在敖汉旗的人员。
(二)持有敖汉旗境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敖汉旗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赤峰市敖汉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 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所需学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 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答案相关要求。
1.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 中小学教师资格 ,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 部答案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答案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 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 学、 心理学答案,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①两科均为2021年取得;②一科2021年,另一科在2020年或2019年取得;③两科均为2020年取得;④一科2020年取得,另一科2019年或2018年取得。以上情形在2022年上半年认定中视为有效成绩)。
4.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 学》《 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 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 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 学、 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答案并答案合格,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外省就读且具有敖汉户籍的2022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本批次认定可在敖汉旗 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6.具有敖汉旗户籍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批次认定可在敖汉旗 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 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 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 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 学、 心理学答案两科《合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3.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 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7月26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6日9:00至6月15日17:00。
凡在我旗参加2022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认定机构选择:敖汉户籍或有敖汉居住证的申请高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敖汉旗 局。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赤峰市 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工作日期间:8:00--11:00 14:30--15:00)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材料由敖汉旗 局初审。
咨询电话:0476-5902600
现场确认地点:敖汉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局窗口。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 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答案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 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校验,无需提交。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 学、 心理学答案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应提供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6.体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6月14日—6月17日到旗中蒙医院领取体检表,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放到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请把本人的报名号和申请资格种类写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时需空腹)。
(三) 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 类人员(提供 部答案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答案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 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 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关注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或赤峰市 局、敖汉旗 局微信公众号)。高中以上 教学能力测试由赤峰市 局统一组织,请关注赤峰市 局。
(四)领取教师资格。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要存入个人档案),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请及时关注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敖汉旗 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领取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敖汉旗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 《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 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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