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对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的影响_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名言,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的影响_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名言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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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能告诉我孟德斯鸠及其三权分立学说的具体观点?
三权不仅要分立,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立法,以权力制约权力。“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孟德斯鸠这一至理名言堪称人类政治生活中的“牛顿定理”。在西方,从古希腊城邦时期起,人们就在不断地探索什么是最好的政体这一重大问题。柏拉图在晚年提出兼顾君主制和民主制优点的中庸政体是最适宜的,并强调以法治国的重要性。此后,无论是亚里士多德还是西塞罗,都继承了柏拉图的这一思想。在近代,洛克进一步阐述了混合政体与以法治国的理论,并主张人民有最终的自卫权,以推翻暴虐的政府。然而,人们还没有找到一个在政府内部防止统治者滥用权力的有效方法。因为无论是哪种政体,或是依法治国,都无法从根本上防止统治者滥用权力。诚然,如洛克所说,人民可以推翻暴政,但这是一贴“以暴治暴”的“烈药”。相比之下,以权力制约权力,不仅可以防患于未然,而且这是政府内部自我制约的良好机制。孟德斯鸠说得好,只有以权力制约权力,才能防止滥用权力。这是权力这一事物的性质所决定的客观法则。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说有哪些看法?
孟德斯鸠发展了洛克的三权分立说,提出:“任何 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有关国际法事务之权,执行有关公民法事务之权。”后二者也就是 行政权和司法权。他认为这三种权力机构应彼此分立而又互相钳制,绝不能集中于同一机构或同一人。“立法权和行政权为同一个人或同一个官厅并揽时,就没有自由可言。”“如果不把司法权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也没有自由可言。”“如果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要入团体、贵族团体或人民团体来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订法律的权力,执行公共决议的权力,和审理罪行或个人争端的权力,那就一切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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