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相信很多人对引咎辞职后的待遇和责令辞职后的待遇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引咎辞职后的待遇和责令辞职后的待遇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目录一览

引咎辞职后的待遇

引咎辞职,指的是辞去 职务,但并不是将其从公务员队伍序列中除开。目前,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将公务员分为 职务和非 职务,也就是说,如果是引咎辞职的话,意味着该人将不担任 职务,但同时其也会有其他的非 职务,而相应的也会有该非 职务所应享有的薪资报酬。
引咎辞职什么意思?
1.引咎辞职指 人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 职务的行为,是 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
2.引咎辞职与主动辞职的区别在于:
3.自动辞职的人是辞职不准擅自离职,但是引咎辞职是因为存在过失了被辞职了。
4.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5.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6.引咎辞职都是因为出现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 为了承担责任做出了辞职的选择。并不是自身想辞职,而是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需要做出的不得已的选择。
法律依据:《引咎辞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党政 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 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 职务。

返回目录

责令辞职后的待遇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算)

第(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返回目录

如果您对本文的内容感到满意,请在文章结尾处点击“顶一下”以表示您的认可。如果您对本文不满意,也请点击“踩一下”,以便我们改进该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