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对于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按照,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按照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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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

1.停职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幼儿园教师,可以进行停职处理,暂停其工作职责,进行调查和处理。

2.调整岗位: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但属于轻微情况的教师,可以进行调整岗位处理,让其从事其他工作。

3.谴责处理: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幼儿园教师,可以进行谴责处理,以警示其及其他教师,提高职业道德意识。

4.解聘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幼儿园教师,可以进行解聘处理,终止其教师资格,禁止其在幼儿园从事工作。

5.赔偿处理: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给幼儿园及家长带来的损失,幼儿园教师应该进行赔偿处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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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按照什么原则?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按照:

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部门备案。

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3、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部门备案。

4、给予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5、给予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6、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7、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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