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我们帮你搜集整理的有关《农村选举法候选人资格,村民选举资格条件》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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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选举法候选人资格
以下是村委会选举中规定哪些人不能参加:根据《村委会选举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应当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除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脱离本村超过6个月,未承担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出者外,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一律予以选民登记,不受任何限制。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具有选民资格,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超过6个月,承担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入的,应予登记。
除上款人员外,户口不在本村的人员一律不予登记。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以下是村党委或村党支部选举不能参加人的规定:
根据《中国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村民选举资格条件
法律分析: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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