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青浦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上海青浦公租房申请办法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青浦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上海青浦公租房申请办法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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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事业成为众多群体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很多人因为房价太高而不能购房, 就为一些特殊的群体发布了相关福利政策,为群众建造公租房。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制订规范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检查办法,通过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对运营机构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公布了上海公租房实施细则,即《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对申请对象、住房面积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列出四个申请条件,但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没有限制。人均建面要低于15m2实施细则明确,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而如果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范围将被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要想申请公租房,还需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根据实施细则,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原则上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确定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按照实际,对面积核查办法作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报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而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此外,申请对象在申请时,还需明确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意思就是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在进行申请入住公租房的同时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当地的管理要求,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上海青浦公租房申请办法
网上申请(预审):
1、通过百度搜索“青浦公租房 ”并进入 ;
2、点击“业务平台”;
3、选择“个人申请”或“企业申请”,完成登录后填报信息即可。
线下申请:
1、前往青浦区庙前街49号(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业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2、等待审核通知。
青浦区公租房个人版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根据青浦区公租房管理办理关于个人申请的条款,个人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个人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含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申请人及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为方便业务办理,公租房公司开放网上预审和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申请方式。对资料齐全的申请对象,公租房公司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经3天公示通过后,办理网上选房签约手续。
四、申请地点及时间
青浦区庙前街49号 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业务中心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45~11:00,中午12:00~13:30,下午13:30~16:30
周六:上午08:45~11:15(国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69206089
青浦区公租房单位版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其安排入住员工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与单位签订1年(含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对满足本区人才公寓优先供应单位条件的申请对象可执行居住证、社保承诺制。
单位安排入住的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为方便业务办理,公租房公司同步开放网上预审和现场申请,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用方式。对资料齐全的申请对象,公租房公司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经3天公示通过后,办理网上选房签约手续。
四、申请地点及时间
青浦区庙前街49号 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业务中心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45~11:00, 中午12:00~13: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08:45~11:15(国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69206089
政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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