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什么人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什么人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什么人主持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返回目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

法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 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 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 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返回目录

如果本文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请在文章结尾处点击“顶一下”以表示您的支持。如果您对本文不满意,也请点击“踩一下”,以便我们改进该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