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如果你对2023新资质配置表_建筑业新资质不是很熟悉,那么你来对了地方。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3新资质配置表_建筑业新资质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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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最新政策2023年

2023年建筑资质最新政策:
1、关于2023年建筑资质延期政策最早由四川住建厅于去年10月发布,通知中表示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由此可见最早的建筑资质延期通知的有效期只从2022年12月31日延期了半年,而且此文件甚至比住建部发布的通知更早;
2、在四川住建厅发布通知不久后,2022年11月住建部也发布了建筑资质延期通知,由住建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将 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与此同时,还宣布恢复受理二级建筑施工资质的申请。虽然部发资质仅限于特级、一级以及部分二级资质,但也奠定了建筑资质延期2023年底的基调,也为四川资质有效期再次延续埋下了伏笔;
3、时间回到2023年,四川住建厅再次发布建筑延期通知,由四川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除此之外,由市级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 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建筑企业资质 :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2、近5年承担过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等工程;
3、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4》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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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你知道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 。
一、总则
(一)本 包括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内容(见附件1: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2: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
(二)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1.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2.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三)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
二、
(四)综合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均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2)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个专项资质。
(3)具备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名,且均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 要求》GB/T27025-2019要求。
(2)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五)专项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6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3)具备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人员配备表》规定要求。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三、业务范围
(六)综合资质:承担全部专项资质中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七)专项资质:承担所取得专项资质范围内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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