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很多人可能对地沟油属于废水处理吗和提炼地沟油是犯法的但是在法律上有没有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地沟油属于废水处理吗和提炼地沟油是犯法的但是在法律上有没有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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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属于废水处理吗?

地沟油属于废水处理,可以提炼柴油和其他有用化工品。但不能用于食用和化妆品之类的对人身体有害的领域,总的来说变废为宝不是随便加工成食用油。现代的水处理技术非常先进,能够把污水净化到几乎是真正的纯净水的地步,即使是阴沟水,经过净化后,拿来饮用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地沟油却难以“净化”,即使经过处理后用一般的检测方法难以与食用油分辨,也不能食用,如果拿来供人食用就是 的。这是什么道理呢?
水还是原来的水
显然,这不仅仅是因为地沟油的“前世”很脏,使人想起来就恶心。很多污水同样很脏,同样令人恶心。污水净化后能够饮用,而地沟油处理后不能食用,还是因为污水净化后达到了饮用的标准,而地沟油却仍然含有不良的成分。这后面的深层次原因,与水和油的化学结构有关。
我们先来看为什么污水能够被净化,它的根据是什么,过程原理是什么。
污水为什么脏?因为里面有污染物。那么有哪些污染物,怎么样清除?下面简单地说说。
首先是明显没有溶解在水里的杂物,如沙土、 等。这些比较好办,沉淀一下或者把漂浮物去除就可以了。
其次是与水形成胶体的污染物如土壤微粒、灰尘等。这也好办,我们的老祖宗就有办法,放些明矾一类的凝聚剂,这些胶体就可以沉淀下去了。
比较麻烦的是溶解在水里的污染物,如一些有机物分子、酸、碱、金属离子等。对付这些污染物也有各种办法。比如,把含有机物较多的水在空气中暴露较长时间,有些有机物就会氧化,变成二氧化碳和水。有些细菌也能够很好地起到这样的作用。再不行就通入氯气或臭氧,这样能够更有效地使很多有机物氧化分解。
我们还可以用离子交换的办法,去除水里的各种阴离子或阳离子。也可以用放入硫化物的方法去除重金属离子。
我们可以用反渗透法去除水中的绝大多数离子和有机物。
我们可以用蒸馏法制造出非常纯的水。
总之,经过这么多过程之后,各种污染物都可以由物理或化学的方法除去,而在这样的过程中,水还是水。
这是因为水是一种非常稳定的分子,而且是非常简单的小分子,它很经得起“折腾”。在上面所说的这些步骤中,它始终由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组成,氧氢距离总是在0.096纳米左右浮动,氢氧氢之间的夹角总是在104.5度左右浮动。不论上面所说的净化过程怎样“折腾”,水还是这个分子,还是这个构型。净化水的各种过程,只是去除了与水混在一起的其他化合物。
复杂的成分复杂的变化
食用油的问题就复杂多了。所谓食用油,其化学成分是脂肪,过去称为脂肪酸甘油酯或甘油三酯,现在的“学名”称为三酰基丙三醇,这是一大类化合物的总称。我把它形象地比作插在三个头的烛台上的三支蜡烛。三个头的烛台就是甘油即丙三醇,三支蜡烛分别是三个脂肪酸。
每种食用油中的三个脂肪酸一般都是不相同的。不要说不同的食用油品种,就是同一个品种例如大豆油,不同植株的大豆所得到的大豆油的脂肪酸也可能不同。同一头猪身上不同部位所取得的猪油的脂肪酸成分也会有所差别。所以,对于食用油的化学组成,我们只能有一个大致的统计结果。
例如,大豆油可能有约8%的棕榈酸(十六烷酸),约4%的硬脂酸(十八烷酸),约28%的油酸(ω9,十八烯酸),约53%的亚油酸(ω6,十八碳二烯酸),还有约6%的亚麻酸(ω3,十八碳三烯酸)。
又如,猪油可能有30%左右的棕榈酸,15%左右的硬脂酸,45%左右的油酸,8%左右的亚油酸,还有4%左右的棕榈油酸(十六烯酸)。
一个三酰基丙三醇分子往往由一二百个原子组成,它的结构比水不知要复杂多少倍,而食用油几乎是无数种这样的三酰基丙三醇分子的混合物。
当我们使用食用油烹调食品时,经过加热,这些油脂中的脂肪酸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有些碳链会断裂,有些会重新接上,有的会形成碳环,形成许多酮、醛类化合物,还可能会形成多环芳烃(烧烤食物时产生的致癌物苯丙芘就是一种多环芳烃),不饱和脂肪酸可能会氧化,有些双键的顺式结构会变成反式结构(即由顺式脂肪酸变成反式脂肪酸),等等。总之,会发生非常复杂的化学变化,生成许许多多非常复杂的化合物。
经过烹调以后的食用油与原来的食用油相比,在化学成分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过高温烹调和多次烹调以后,这种变化更大。经历了如此复杂的化学反应,无论我们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把这样的油变回原来的食用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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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炼地沟油是犯法的,但是在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刑罚?

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关于生产的相关规定: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2、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参考资料来源:秀洲区 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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