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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50岁退休政策

我国并没有失业人员50岁退休的政策,只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后,才可以办理退休。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5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可申请延长缴费年限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缴费年限累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2004年9月17日前已经办理就业认定手续且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或55周岁(2004年9月17日后以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身份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代理机构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
特殊工种退休由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目前,潍坊市局审查依据是职工档案和原始证明材料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2000年之前,企业职工的工资调整由劳动局审批,企业审报的工资调整表中有工种记载一栏,可体现出职工是否从事特殊工种。2000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企业职工工资不再由劳动局审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由企业劳资人员在企业财务工资表和特殊工种补贴发放表中记录清楚。职工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时,可提供原单位的工资发放表、特殊工种人员补贴表等原始证明材料。2010年1月1日以后的企业特殊工种从业经历,以《潍坊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材料为准。县级人社部门对职工档案和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初审,报市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其中潍劳社办[2004]60号文件下发(2004年9月17日)后,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或按有关法律文书责令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满十年的,退休年龄按 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即50周岁)执行;不满十年的,退休年龄按鲁劳社函[2006]311号、鲁人社发[2012]83号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
女干部是55岁退休,大家都知道。至于后期和60岁退休的规定,是2015年中央组织部出台的有关文件,女性处级以上干部和高级职称的女干部延迟到60岁退休,不过55岁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而对于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0岁退休,各地一般是指,在2001年文件出台之前,缴费年限已经满15年的国有企业职工可以按50岁退,福建省对于国有企业下岗女职工允许其在缴费满15年,选择50岁或者55岁退休。由此可见,各地女性50岁退休的年龄规定并不统一。目前来看,多数是企业女性职工交纳保险15年以上,50岁就能办理退休了。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若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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